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安徽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為謀劃未來五年合肥市教育改革與發展,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發展基礎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十一五”時期是我市教育投入最多、改革力度最大、發展速度最快的時期。五年來,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市堅持把教育事業發展作為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把教育公平作為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優先發展、優先保障,大幅度增加經費投入,強力推進教育改革,實現了教育事業跨越式發展。教育事業的長足發展,大幅提高了全市人民科學文化素質,有力提升了城市形象,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貢獻。 各級各類教育快速發展。全市學前教育發展意識明顯增強,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6個百分點,普及程度大幅提升。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日趨合理,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經驗在全國推廣,并榮獲“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地區”稱號,合肥市作為唯一的地級市被安徽省批準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省級實驗區,市轄肥東、肥西、廬陽、蜀山進入全省教育強縣(區)行列。普通高中優質資源迅速擴大,新建、整體搬遷一中、八中,整合四中、六中,省、市示范高中聯辦共建班,品牌優勢進一步顯現;優質教育資源惠及萬千學子,2010年,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近1.3萬人,占招生計劃的74.2%,比2005年增加近6500人,增長1倍多。職業教育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全市各類中等職業教育為社會輸送了32萬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為126萬余人次提供了實用技術培訓;積極整合全市職業教育資源,高起點規劃了7平方公里的磨店職教基地,強力推進職教學校建設,到2010年,已有9所院校在新校區開學,5萬師生入駐,累計完成投資30多億元,一座現代化的職教城初具規模。高等教育發展邁上新臺階,合肥幼兒師范學校成功升專,合肥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在全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現代遠程教育、老年教育和繼續教育發展迅速,人才培養、科學研究與服務經濟社會成效顯著。設立每年2000萬元以上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民辦教育呈集團化發展態勢。民族教育獨領風騷,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連續6年中考成績居全國內地西藏班前列,連續四年蟬聯第一,被國家教育部譽為“合肥35中西藏班現象”。終身教育體系開始建立,蜀山區被確定為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廬陽區通過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驗收,14個省級社區教育示范街道和6所省級示范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順利通過評估。 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十一五”期間,全市累計投入教育經費超過163億元,是“十五”時期的2.34倍。年度教育經費總投入從27.85億元增加到74.53億元,其中,預算內教育事業費撥款從11.57億元提高到37.47億元,教育附加從2.06億元增加到6.3億元。全市小學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從72.31元增加到914.83元,初中從123.53元增加到1240.31元。中小學教職工預算內年均工資收入從18613.6元增加到44792.6元。 辦學條件顯著改善。“十一五”期間,結合實施“141”城市空間發展戰略,同步規劃建設87所中小學,比“九五”、“十五”時期的總和多20所;同時,全面完成D類危房改造任務,有計劃地加快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經驗在全省推廣。基本建成了市、縣區、學校三級教育網絡,基本完成了“校校通”工程。校園安全全面加強,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共配備校園專職保安1966名,配備率達96%;完成625個校(園)786個安裝監控系統安裝點位勘探工作。生均教學設備值顯著增長,2010年,小學和普通中學生均教學設備總值為296.2元和944.8元,較2005年分別增加26.3元和238.9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增加124.2元和396.8元。生均校舍面積大幅增加,2010年,小學和普通中學生均校舍面積為11.5平方米和5.9平方米,較2005年分別增加3.4平方米和1.7平方米,比全省平均水平增加2.7平方米和0.8平方米。現有國家級實驗學校3所,省級實驗學校19所。 教師隊伍建設全面加強。教師隊伍數量大幅增加,2010年,全市專任教師44845人,比2005年增加6284人,增長16.3%。教師隊伍素質不斷提升,2010年,全市小學、初中和高中專任教師的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99.90%、99.57% 和94.96%,較2005年分別提高0.75、1.31和5.24個百分點。師德師風水平顯著提高,從2008年起連續三年在全市教育系統分別以“解放思想,科學發展”、“提升素質,科學發展”、“更新觀念,科學發展”為主題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制定了《合肥市中小學教師違反師德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從教行為,2009至2010年共計解聘教師87人。師資均衡配置進一步優化,出臺了《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交流工作指導意見》,全市交流了1049名教師。注重實效,廣泛開展教師專業培訓;實施教育家培養工程,搭建平臺,營造寬松和諧氛圍,鼓勵名師名家專業化發展。 教育改革強力推進。改革管理體制,推進政事分開,通過開門“三定”完成新一輪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機構改革;理順管理體制,明晰市、區級教育主管部門管理責任,將中等以下非學歷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批、涉及義務教育的市屬學校的管理移交至所在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改革招生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跨行政區域借讀并嚴控擇校生比例,擇校比例由2007年的15%下降到2010年的5%,進一步促進生源均衡;普通高中嚴禁同城借讀,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實行聯合招生,并將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比例由2006年的50%提高到2010年的70%,從制度上保障了教育的機會公平。改革教師招聘和管理辦法,嚴把進口關,堅持“凡進必考”,同時,不拘一格選拔人才,積極鼓勵非師范類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探索退出機制,對新增教師采用勞動合同制管理;全面實施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制度,并擴大學校的績效管理權,極大激發了教師隊伍活力。改革辦學體制,對合肥168中學等一些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新機制,以資金、政策等促進民辦教育健康快速發展,涌現出一批富有活力的民辦學校。改革經費撥付方式,自2011年起,市屬學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思路,依據學校招收學生數量撥付經費,進一步調動了學校辦學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教育質量明顯提升。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到2010年,全市共有各級各類素質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22個。五年五屆科技創新大賽“市長獎”,激發了青少年科技創新的激情;“萬名中學生合肥工業游”開創了全國教育先河;中小學各種校園文化藝術節豐富多彩,青少年經典誦讀讀書活動和藝術教育活動成效顯著。中學生社團活動取得重大突破,多次獲得全國和國際大獎,中學生社團推進工作經驗在全省推廣。在全國、省中小學生科技創新、信息技術應用等競賽中,我市都穩居省內前茅,并有多人次在國際機器人大賽中獲冠亞軍。中職學生技能競賽成績斐然,在國家級技能競賽中披金戴銀,載譽而歸。2011年普通高考本科達線率比2008年增加21.2個百分點,其中2009、2010、2011年連續三年高考本科達線人數突破萬人大關,創歷史最好水平。 教育公平邁出重要步伐。更加關注教育公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定點學校數量由2005年的32所增加到2010年的115所,到2010年,全市共有3萬多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合肥就讀。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實行零障礙入學,體現了合肥開放和包容的城市理念,特別是“百分之百同等條件錄取到省市示范高中就讀”成為全國首創,獲得了各方好評。學生資助體系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間先后建立了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貧困學生資助制度,共發放資助金額2.3億元,貧困資助惠及2.9萬名學生。三類殘疾少年兒童入學率達94%以上。留守兒童建設項目納入民生工程,建立了 255個農村留守兒童之家。 “十一五”時期合肥教育改革發展所取得的成就,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不動搖,始終堅持加大投入、擴大教育資源尤其是優質教育資源供給不動搖,始終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不動搖,始終堅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動搖。合肥已經走出了一條發展中城市優先發展教育的新路子。這一時期,主要教育發展指標增幅位居全省乃至全國前列,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大幅度提高,教育體制機制充滿生機與活力,多個方面實現了歷史性突破,開創了合肥教育事業發展的嶄新局面,為“十二五”教育發展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十二五”時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把合肥建設成全國有影響力區域性特大城市的關鍵期;是我市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期,經濟社會發展的轉型期,奮力崛起的機遇期;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發展的重要時期。依靠教育提供優質人力資源支撐,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提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數,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顯得更加重要,更為緊迫。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合肥教育與合肥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程度還不高;體制機制活力還不充分;各類教育發展還不夠協調;素質教育有待進一步推進;教育體制改革任務仍較艱巨,制約教育發展和創新的一些深層次體制機制矛盾依然存在,需要全市上下進一步解放思想,用改革的辦法破解矛盾,推進發展。不斷提高教育發展水平,為支撐經濟轉型、推動自主創新、引領城市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出更大的貢獻。 二、總體戰略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加大教育投入。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和終身教育的需求,不斷適應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需要。主動服務社會經濟建設,為區域性特大城市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 (二)總體目標 全市教育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以國內先進城市為標桿,促進教育優先發展、科學發展;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實現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率先高標準普及15年基礎教育,省會城市教育的資源優勢和中心帶動作用更加明顯,主要發展指標進入全國先進城市行列。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全市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9%以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70%以上;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過14年,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60%以上。 主要標志: ——教育均衡化。城鄉教育一體化,全市義務教育實現優質均衡發展,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合理,資源配置均衡,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市轄所有縣(區)均進入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強縣(區)行列。 ——教育多元化。教育體制機制充滿生機與活力,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教育事業和辦學實踐,辦學主體、辦學模式、資源投入和改革路徑實現多元,教育活力不斷增強。 ——教育全民化。教育資源有效整合,終身教育體系初步建立,全域合肥的文化內涵和市民人文科學素養明顯提高。 ——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教師運用信息技術能力明顯增強,各級各類學校基本實現多媒體教學,優質教育資源實現網絡共享。 ——教育優質化。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教師隊伍素質整體提高,素質教育全面推進,教育內涵發展水平明顯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各類教育協調發展 1、學前教育。加大政府投入,全面實施學前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國家級試點工作。逐年提高學前三年普及率。嚴格執行幼兒教師資格標準,提高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培訓的有效性,幼兒園足額配備保教人員,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待遇。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實施科學保教,消除小學化傾向。鼓勵優質幼兒園走集團化發展之路,采取零租金、生均補貼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普惠性幼兒園發展。建立低保家庭、孤殘兒童學前教育資助制度。重視0-3歲嬰幼兒的培養教育。 2、義務教育。全面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省級實驗區建設,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長效機制。健全城鄉統籌發展的義務教育機制,在財政撥款、教師配置、學校建設等方面重點向農村和薄弱學校傾斜。切實縮小城鄉、區域、校際間差距,基本消除義務教育階段擇校行為和大班額現象,深入推進區域內教師和校長定期合理流動,根據學齡人口變化、城市化進程和新農村建設規劃,合理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布局。積極推進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力爭到2015年,三縣所有鄉鎮建有1所功能齊備、辦學條件標準化的寄宿制學校。 按照 “五個百分百”要求,對外來人口隨遷子女繼續實行“零障礙”入學。健全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輟學。 3、普通高中教育。注重基礎知識和能力的培養,為學生的人生發展奠定基礎;突出研究性學習和實驗實踐環節,提高學生的科學思維能力,激發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開展綜合技術教育,提高學生設計動手能力,為學生提供更多的赴外交流、學習機會。 鼓勵學校從實際出發,發揮傳統優勢,探索多樣化辦學模式,形成一批教育方式獨特、學科優勢明顯、活動有創意的特色高中。開發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實踐課程和活動課程,為學生發展提供更多課程選擇。高度重視創新型人才培養,探索系統培養和因材施教的方式,加強對學生的理想、心理、學業等方面的指導。 4、職業教育。推進中等與高等職業教育的相互銜接,促進職業教育與職業培訓有機結合。強化職業教育服務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宗旨,圍繞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和國家創新型試點市建設的需要,成立由政府主導的職業教育協調委員會,推進職業教育與支柱產業的深度對接。積極推進創業教育,探索創新型實用人才的培養模式。強化技能鑒定質量體系建設,實行教學與技能鑒定分離。積極推進“雙證書”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加大對有突出貢獻技能人才的宣傳表彰力度,形成發展職業教育的良好社會環境。 實行城鄉職業教育聯動合作發展。重點面向農村職業教育,圍繞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需要,加強涉農專業建設,擴大農村職業教育培訓覆蓋面。完善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繼續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費教育,逐步實現合肥生源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費接受職業教育。 5、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體系,重視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大力推進殘疾人職業教育,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擴大合肥特教中心辦學規模,充分發揮其在全省的龍頭輻射作用。加強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管理工作,加大對家庭困難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各級各類學校要廣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增強中華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繼續辦好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和民族學校。 6、高等教育。支持在肥高校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遠程教育。支持合肥學院建設省示范應用型本科高校,推進應用型人才培養。支持合肥學院實施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積極爭取“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鼓勵學校以項目形式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支持學校與國內外高校、企業、科研院所聯合培養研究生。加快合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建設,創辦合肥職業技術學院。探索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免試注冊進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的途徑。發揮合肥學院國際合作平臺作用,積極推進市屬高等院校與國內外知名高校合作辦學,加快建立一支具有較強科研和教學能力的師資隊伍,培養一批學科帶頭人和重點學科,創建一批重點實驗室、精品課程、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和產學研成果轉化基地,提升科學研究水平,增強服務社會能力。對合肥學院獲得政府批準建立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給予支持。 7、終身教育。成立合肥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加強對終身教育的統籌與協調,明確終身教育經費的投入渠道與標準,明確政府部門、行業企業、教育機構、社區和家庭的終身教育職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配合、學校搭臺,社會廣泛參與,共同發展終身教育的格局。在城市規劃建設中配套建設終身教育、社區教育設施,整合區域內的各類社會教育資源,建立社區教育三級網絡,為不同對象的各種教育需求提供服務。加強老年教育,擴大老年大學辦學規模。積極爭創2個國家級社區教育示范區,創建3個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建設4個市級社區教育示范區。支持市屬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積極參與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開展進城務工人員、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業實用技術和新農村建設創業培訓。健全繼續教育激勵機制,推進繼續教育與工作考核、崗位聘任(聘用)、職務評聘、職業注冊等人事管理制度的銜接。倡導全民閱讀,讓讀書成為生活時尚,促進學習型社會建設。 (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1、堅持德育為先全面發展。突出愛國主義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開發德育校本課程,加大對教師育人工作的考核力度。推進德育評價機制改革,全面提升學生綜合素質。 2、深化課程改革。把課程改革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中小學要按規定開足開齊課程,重視地方教材使用和校本課程開發,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和實施小班化教學。職業教育課程要注重造就具有創業創新創優素質的技能型人才,注重實踐環節,注重學生職業道德、職業素質培養。深化高等教育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推進模塊化課程體系改革,完善實踐教學體系,實現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協調發展。 3、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注重因材施教,創新教育內容和方法。幼兒園要注重養成教育和啟蒙教育,保障兒童安全健康、快樂成長;小學要注重培養學生自信心、良好習慣的養成和激發學習興趣;初中要注重培養學生有效學習技能、方法的養成和提高學習效率;高中要著力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和跨學科學習水平,形成良好的思維品質;大學要著力打造更具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創新型人才。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推進各類教育有機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改革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 4、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制定科學統一的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標準,建立各個學段的學業水平檢測、考試制度和質量監控評價體系及教學反饋系統,實行義務教育整體水平和學校教學質量的動態監測。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不斷提高課堂教學的有效性,嚴格控制作業量和考試的難度、次數,降低過高的課程要求,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5、形成推進素質教育工作合力。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推進素質教育的機制。發揮各級各類學校素質教育主陣地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著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推進家庭教育現代化,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嚴格規范各種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的行為。學校和社會都要關注師生的心理健康問題,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疏導。宣傳、文廣等部門要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優秀精神文化產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全社會形成科學的教育觀和人才觀。 四、教育體制改革 (一)辦學體制改革 探索聯合辦學、委托管理等辦學模式,積極推廣城鄉共同體辦學模式。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興辦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建立由政府、社會力量、金融機構等共同參與的民辦教育發展基金或教育投資擔保機構,解決民辦學校發展中的融資難題。探索民辦教育協會建設,推動民辦學校行業自律。 (二)管理體制改革 明確學前教育“以縣區為主、鄉鎮為輔”的管理體制,建立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學前教育三級網絡。完善義務教育“以縣區為主”的管理體制,加強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教師、經費等資源配置的統籌,完善農村學區管理辦法。明確市、縣對普通高中兩級管理的職責。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分級管理、市縣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市場引導”的管理體制。 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探索管辦分離的實現形式。改變管理學校方式,綜合運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減少對學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預,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教育行政決策制度,規范決策程序。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及其它中介機構在教育決策咨詢、教育質量評價、中小學布局規劃、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改革與發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遵循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招生公開透明,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機會公平。試行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自主命題制度,把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發揮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指標到校的導向作用,逐步提高省級示范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比例,規范特長生錄取程序與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 (四)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教職工人員編制實行總量控制、動態管理、全員聘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規定的用人機制。推行教師人事關系由市、縣、區(開發區)統一管理模式,學校實行崗位聘用的辦法。完善中小學教師職務評聘辦法,積極推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激勵機制,讓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出臺引進各類優秀教育人才的辦法。改進中小學校長任用辦法,實行中小學校長任期制,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 五、重點工程 (一)幼兒園建設工程 根據合肥城市化建設進程,按照區域內配套建設幼兒園思路,制定《合肥市學前教育設施專項規劃(2010-2020年)》。按照幼兒園建設由政府投入、幼兒園運營社會化、幼兒園監管標準化的原則,制定《合肥市市區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結合城市和農村實際,制定城鄉幼兒園建設、裝備和收費分類標準。清理已建小區應建未建或挪作他用的幼兒園,限期整改。充分利用義務教育學校閑置資源建設鄉鎮中心幼兒園,確保每個鄉鎮(含工業園區)有一所標準化的中心幼兒園,同時發展“一村一園”。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 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完善城鄉中小學布局,義務教育各類資源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加強三縣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按照《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基本標準》的要求,分步實施“一擴三建四提高”。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實行以獎代補。到2015年完成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任務。妥善處置布局調整后的閑置校園校舍。 (三)普通高中布局優化工程 以全域合肥理念統籌城鄉教育發展,制定《合肥市中小學“十二五”布局專項規劃》,新建、擴建、改建、搬遷一批普通高中學校。積極推進老城區普通高中資源整合。將辦學規模小、辦學質量差、布局不合理的學校逐步改制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或停招,提升普通高中辦學效益。探索以優質高中為主體的教育集團辦學形式,以兼并、合作辦學或辦分校的形式,重新組合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四)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工程 加大職業學校的整合力度,打破部門、行業、城鄉、公民辦間辦學界限,采取合并、聯辦、共建、撤銷等方式,將中等職業教育資源中一些規模小、條件差、專業結構相同的學校進行重組和整合,按照股份制運作模式組建職業教育集團。整合市屬公辦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引導市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整合職教資源。按照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要求,引導、鼓勵中等職業學校通過加大投入、資源整合、結對共建和股份合作等措施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基本達到國家設置標準。建立市區優質職業教育學校與農村職業學校幫扶機制,鼓勵城鄉間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五)民辦教育質量提升工程 建立政府以獎代補激勵機制,制定《合肥市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鼓勵民辦學校走規范、內涵、特色、品牌發展之路。建立民辦學校危機預警機制和風險控制機制,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民辦學校過程性管理機制,健全民辦學校辦學許可、年檢、廣告備案和信息公開制度。對辦學規模小、社會聲譽差、辦學質量低的學校鼓勵重組、整合或退出,扶優扶強,促使我市民辦教育規模和質量上層次。鼓勵優質公辦學校在教育管理、教學、科研、教師培訓等方面對民辦學校開展結對幫扶。 (六)開放大學建設工程 整合我市成人學歷教育、非學歷教育及社區教育資源,以合肥廣播電視大學為依托創辦開放大學,設立開放教育、現代遠程教育、繼續教育、社區教育等若干學院。探索成人教育入學制度改革、教學模式改革和教學管理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和繼續教育,完善遠程教育技術支持服務體系及硬件設施,構建人人皆學、時時能學、處處可學的全民終身教育平臺。倡導名師和社會志愿者到社區定時為轄區內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依托在肥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培訓基地,為成人發展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促進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建設。 (七)素質教育推進工程 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將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建設納入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建設合肥市中小學素質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我市科技創新型城市的優勢,大力培養學生科技素養,提升創新能力。有效整合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等活動,有序推進綠色學校、“廉政文化進校園”等各類創建活動。深入開展青少年磨練意志、“陽光體育運動”及校園足球聯賽等活動,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堅持面向全體、強調特色發展,確保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精心打造全市中小學生文化藝術節,加強全市中小學生社團建設。舉辦讀書節,開展豐富多彩的第二課堂活動。建立全市中小學生社會實踐網絡信息管理系統,推動實施青少年社會實踐“一卡通”。 (八)教育家培養工程 設立教育家培養工程資助項目,創造有利條件,鼓勵教師和校長更新教育觀念,遵循教育規律,改革教育方式,創新教育實踐與理論,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造就一批教育家。邀請全國知名的教育家舉行專場報告會;建立名師工作室,開設由特級教師、教壇新星、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拔尖人才進行主講的“合肥教育大講堂”;總結、宣傳和推廣教育家的教育理論、實踐成果及辦學經驗;開展多元培訓、教師間同伴互助培訓、學校間相互學習培訓等方式,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建立市級教育教學科研課題招標制度,配套科研經費。 (九)教育信息化建設工程 全面推進教育電子政務和教育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整體規劃全市教育信息化工程,有效整合利用現有基礎網絡和信息資源,構建師生共享的數字化教育教學管理平臺、公共服務平臺和教育資源庫,完善統一的合肥教育城域網,增強教育在線服務能力。籌建合肥教育“云服務”架構。提高全市中小學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2015年全市生機比達到9:1,師機比達到1:1。大力推進數字化校園建設,基本實現“班班通”。統籌城鄉現代教育信息化建設和應用,使農村和邊遠地區師生能夠享受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基于信息化環境下的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加大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力度,優化網絡運行環境。普及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提升學生信息素養和創新能力。 (十)教育合作與交流工程 堅持互惠互利,合作共進的原則,鼓勵并支持各級各類學校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和特色,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國際合作交流項目與活動。創辦一所國際學校,提升服務全省的能力。積極引進境內外優質教育資源、社會資本進入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領域。推進職業教育領域的中外合作辦學。積極開展以學科、學術、學者、學生為主體的國際交流,建立一批對外交流的友好學校和國外教師培訓基地,不斷拓寬國際交流渠道,努力構建廣闊的國際交流平臺,在開放交流中,吸收世界先進的辦學理念、辦學經驗和辦學成果,加快我市教育現代化的進程。加大中小學校和教育資源對社區、村居的開放度。謀劃長三角、合肥經濟圈教育聯動與合作。 六、領導和保障 (一)加強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動教育事業優先發展作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促進城市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在推進合肥城市建設全局中優先規劃、優先投資、優先保障和優先安排。強化政府職責,加強教育設施規劃和建設,明確責任,統籌協調,加強指導。穩步推進教育資源優化配置,進一步提高辦學條件和現代化水平。建立對縣區政府教育工作的評價機制,把推動教育優先發展、科學發展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教育督導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 切實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深化政務公開、校務公開,逐步推行學校黨務公開。 (二)落實責任 1、依法加大政府投入。嚴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規規定,年初預算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要求,保證教育經費實現“三個增長”。根據國家和省化解高校債務的有關政策,積極幫助合肥學院解決債務問題。統籌城鄉義保水平,逐步使城鄉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水平達到一致。逐步提高中小學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水平,2011年各縣區要達到或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2年要名列全省市(縣區)前列。2011年秋季開始,鼓勵有條件的縣區減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本費。明確縣區政府財政教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保證全市財政教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在2012年達到或超過省核定的比例,并保持穩步提高。依法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足額提取新建住宅小區教育設施配套建設資金,并納入預算,專項用于教育事業。學校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處置所得扣除應交國家的稅費后,余額全部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各類學校開展社會服務和技術轉讓取得的收入,按國家規定減征或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把教育投入增長比例納入對各級政府的任期目標考核。 積極引導社會投入。落實支持教育的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辦學。完善社會捐贈教育的激勵機制,落實個人教育公益性捐贈支出在所得稅前扣除規定。支持中外合作辦學,拓寬教育投資來源渠道。 2、全面推進依法治教。推進地方教育立法工作。爭取制定《合肥市教師管理條例》、《合肥市學校管理條例》,修訂《合肥市學前教育管理條例》。依法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行使行政權力的權限與程序,加強教育執法隊伍建設,爭取將教育執法納入城市管理執法范圍,加大對教育違法行為,特別是違法辦學行為的查處力度。積極推進依法治校工作,規范檢查評估。建立健全學校辦學章程和各項制度,正確行使辦學自主權。 3、切實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切實加強影響學校安全穩定問題的預防化解。加強源頭防范,把安全穩定風險評估和預防作為推進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的前置和必經程序。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治安綜合治理,廣泛開展師生安全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與能力。 4、重視和加強教育督導工作。市(縣區)要建立政府教育督導機構;依法強化各級政府教育督導機構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評估職能;加強對縣區政府、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以及其他社會組織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和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的督導檢查,落實有關責任;依法對本地區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進行督導評估并發布公告。推進督導創新,探索與同級政府部門聯動督導、購買專業評價服務、開展社情民意調查、跨地區督導合作等工作模式,推進教育督導信息化,逐步實現精準化督導。全面加強督學隊伍專業化建設,推行督學任職資格制度、督學委派制度,建立并完善督學選拔聘任制度、督學培訓制度、督學責任片區制度。 (三)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強化教師職業理想教育。引導教師把教書育人作為畢生的事業追求,增強教師的人格和學識魅力。堅持師德考核與業務考核并重,完善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與獎懲辦法,堅持教師晉職、晉級、評優中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 提高教師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開展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提高教師教育技術應用的能力,引導教師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創新教學方式,讓教師能夠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環境提高教學質量。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培訓,改進培訓方式,注重培訓效果。加強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實行專業教師到企業實踐,建立從行業企業引進或聘請師資的機制和制度。大力支持合肥學院“雙能型”師資隊伍建設,根據高校特點建立落實學校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鼓勵學校引進具有海外學術背景和工程實踐經歷的高層次人才,支持學校實施教師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和能力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在全市形成以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為主干的中小學骨干教師隊伍,其中特級教師達到中小學教師總數的4‰左右,市級學科帶頭人達到中小學教師總數的10‰左右。 改善教師地位待遇。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推行以績效考核為重點的激勵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工作量和工作質量相結合績效考核機制。 (四)營造教育發展良好環境 實施“五個關愛”尊師舉措。即定期對教師進行健康體檢;定期對為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進行表彰;定期組織市級以上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代表到外地考察學習;定期從保障性住房中優先解決住房困難教師的住房問題;定期組織開展關愛貧困教師活動。 落實“五個一”重教制度。即市委、市政府每年年初召開一次專門會議研究教育年度工作;市委、市政府每年下半年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聽取教育工作匯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每年至少視察一次教育工作;市委、市政府每年召開一次由社會各界參加的教育工作座談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四大班子領導每年定點聯系一所學校。 營造尊師重教的氛圍。優化公共政策和公共資源配置,財政、稅收、社保、科技、人口、文化等公共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調動學校和教師的積極性,有利于教育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在制定城區規劃、新農村建設、新城鎮建設和小區配套設施建設規劃時,要優先考慮教育發展需要;土地資源、交通設施、商業網點、安全保衛、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等公共資源的配置,向教育傾斜,為教育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各類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等文化科技機構內要設立教育咨詢機構,定期制定教育計劃,向兒童、青少年、市民提供科技和文化知識服務。學校資源向社區開放,使學校成為構建學習型社會的載體。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公開制度,增強教育信息公開性和透明度,讓社會及時了解教育改革和發展狀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有利于教育發展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