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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國際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級標準》(GF0025-2021)(以下簡稱《等級標準》)正式實施。作為首個面向外國中文學習者,全面描繪評價學習者中文語言技能和水平的語言文字規范,《等級標準》為國際中文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是未來國際中文教學資源建設遵循和參照的規范標準。為進一步推動國際中文教學資源標準化建設,促進資源創新發展,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簡稱“語合中心”)現面向全球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際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級標準》教學資源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項目類別
教學資源建設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委托項目三類,均采用公開申請和專家評審的方式實施。為做好教學資源項目申報工作,在廣泛征求相關專家意見的基礎上,語合中心圍繞國際中文教育教學資源建設需要,編制了《2021年度<國際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級標準>教學資源建設項目申報指南》(簡稱《申報指南》)。申報單位或個人可根據《申報指南》確定申報項目。項目申報及管理工作按照《國際中文教育教學資源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二
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或個人須根據《申報指南》所列出的項目類別、項目框架和評審基本標準確定申報項目?!渡陥笾改稀芬酝獾慕虒W資源項目原則上不予受理。申報項目不限注釋語種,重點支持具有多語言注釋或譯本潛力的項目。申報項目不限新編、修訂、后續項目,重點支持新編項目。
已獲得國家出版基金、絲路書香出版工程、經典中國國際出版工程等財政資金項目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獲得語合中心立項或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鼓勵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研發項目。
申報項目應體現新時代融合出版的理念,紙質教材應包括音像制品、電子課件、教學范例、教學服務等配套數字資源。獨立的數字教學資源應與新技術深度結合。
申報單位包括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具有出版資質的圖書出版單位、海外出版機構、海外版權代理機構、國內外國際中文教育相關教學機構、民營公司。
申報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國際中文教育教學資源獨立開發或組織開發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發工作,已與出版機構達成出版意向的項目將酌情優先考慮。項目組成員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個體申請人同年度作為主持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作為項目組成員只能參加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可參加2個項目。
申報單位或個人要圍繞本通知及《申報指南》精心策劃項目,樹立精品意識,突出國際中文教育特色,打造國際知名品牌,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申報項目嚴格按照《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取得申報作品的版權,確保版權歸屬清晰。
三
申報程序
紙質教材項目須提交《<國際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級標準>教學資源建設項目申請書》、教材前言或使用說明、目錄、樣課和MP4格式的配套數字資源DEMO。如果是系列教材,須提交每冊教材目錄、樣課和配套數字資源DEMO。
數字資源項目須提交《<國際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級標準>教學資源建設項目申請書》、數字資源詳細介紹和MP4格式的DEMO。
申報材料要求詳盡、準確、清晰、完整。相關材料需紙質版(數字資源部分除外)和電子版(PDF格式)各一份。電子版材料請于2021年11月30日前發送至語合中心項目負責人指定郵箱,紙質材料需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后郵寄至中心。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報工作從通知下發之日起到2021年11月30日截止(北京時間),過期報送一律不予受理。
語合中心教學與資源處負責項目申報及管理工作。
收件人: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教學與資源處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129號,100088
聯系人:徐老師、王老師
電話:
0086-10-58595961;0086-10-58595724
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