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中韓高校的合作與交流,拓寬學生視野,根據我院與韓國友好大學之間的協議精神,擬從我院本科生中選拔優秀學生赴韓國進行為期一年(亦可半年)的學習。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韓國交流院校
培材大學、翰林大學、國立釜慶大學、國立韓巴大學、韓南大學、協成大學等;
二、交流時間
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或者2018年1月);
三、交換學生名額
各系均可推薦1-2名;
四、語言要求
有一定韓語基礎,無韓語基礎者可提前參加我院韓語培訓班學習。
五、獎勵政策
在韓學費免除,住宿費按韓國友好大學住宿標準收取。
六、選拔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遵紀守法;
(3)具有獨立生活和學習的能力,善于與人交流溝通;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良好,專業知識扎實;
(5)學生家庭具有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
(6)在校期間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情形;無拖欠學費的情形。
七、申請提交材料:
(1)赴韓交換生登記表(請見附件)
(2)教務處所出示的個人成績單三份,并自行翻譯成英文交國際交流處審核,三份。
請各系10月10日前將所需材料報送至國際交流合作處外事管理科(行政樓505室)。
聯系人:沈老師樸老師
咨詢電話:62158147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