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安徽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和《中共合肥學院委員會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院黨委〔2014〕40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兩個責任”的貫徹落實,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日前我院下發了《合肥學院關于開展“兩個責任”廉政約談工作的通知》(院黨委〔2014〕42號)文件。
10月28日上午,院紀委書記洪家友在行政樓7樓會議室召開會議,部署貫徹落實合肥學院“兩個責任”廉政約談工作。七個小組聯絡員參加了座談會。
會上,洪家友書記強調了此次廉政約談的重要性,指出各位聯絡員應積極主動地做好約談領導及被約談人之間協商聯絡工作,同時在約談過程中要做好談話記錄工作。紀委副書記、監察審計處處長姚吉祥也就各聯絡員在此次廉政約談過程中的具體工作做了要求。與會聯絡員表示,一定會認真執行紀委要求,盡職盡責地做好聯絡記錄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