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幾個問題
( 2012年4月22日根據錄音整理)
省紀委常委 秘書長 張正耀
今天,很高興同大家一起來學習交流。去年,我有幸參加全省廉政風險防控試點指導工作,與11個省級試點單位有著較為密切的聯系。同時,與市、縣的試點單位也有一些聯系,他們雖然不是省級廉政風險防控試點單位,但工作中也有不少創新。現在,我結合去年全省廉政風險防控試點工作的實際,就以下9個問題與大家作一個交流。
一、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密切結合
我為什么一上來說這個問題呢?因為在試點工作中,有些同志不知道廉政風險防控是一個什么樣的工作。有的說,我們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已經多年,現在怎么又來搞廉政風險防控?有的說,我們建立健全懲防體系,貫徹落實懲防體系建設綱要和五年規劃,怎么又來搞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所以,很有必要說說這個問題。我們把廉政風險防控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懲防腐敗體系建設聯系起來看,他們之間是有機結合、密切相關的。
先說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系。大家知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被稱為反腐倡廉建設的龍頭工程。十多年來,我們注意總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經驗,并針對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水平。我們現在開展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就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個重要舉措。我舉一個例子,我們曾到河北省衛生廳去參觀,他們從廳長到副廳長對所主管、分管單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是清清楚楚,講的頭頭是道:我分管哪幾個處, 這幾個處容易在哪些環節出現問題;針對這些環節,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哪些防控措施已經到位、哪些防控措施成效還不大;下一步,我還有什么打算等等。廳黨組每一位成員都是如此。這就給我們一個啟示。我們講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要負起“一崗雙責”。但是,不客氣地說,現在有一些單位“一崗雙責”遠遠沒有落實。有的單位甚至領導班子成員出了問題,作為班長他也覺得你是你、我是我,好像自己沒有責任。有些領導班子成員所分管的下屬單位出了問題,有的人都“進去”了,他還感到與他關系不大。我們現在開展的廉政風險防控,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是要落實“一崗雙責”。在開展試點的時候,我們有的部門紀檢組長說,廉政風險防控好是好,但是這項工作搞起來以后,工作量太大,象個繩索把我們自己套住了,我們紀檢組怎么能搞得了?這種認識是片面的。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主體,是各級黨委(黨組)、單位的領導班子。就是說,廉政風險防控要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而不是說這項工作只是你紀檢組、監察室在那里做,我們要在這方面履行組織協調,抓督查、抓落實這方面的職能。你不能大包大攬地說廉政風險防控都是你紀檢組、監察室的工作。我們走在前面的有些單位,把廉政風險防控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內容,明確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占多少分值,這樣就把廉政風險防控具體化、硬化。這就使廉政風險防控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起來。
再講廉政風險防控與懲防體系建設的關系。廉政風險防控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而且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與懲防體系建設不是兩回事。懲防體系是懲防并舉。大家知道,我們的《實施綱要》是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而且現在把懲防體系上升到整個反腐倡廉建設重點,就是以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我們的廉政風險防控,就是落實“更加注重預防”,實際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設”也體現其中。因此,我們不要把廉政風險防控與懲防體系建設人為地割裂開來。對這個關系,認識比較清醒的部門、單位在建立健全懲防體系中,就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而且有些工作具有自己的特色。今年是實施2008至2012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的最后一年,同時還要謀劃未來五年的工作規劃。在這個節骨眼,我們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就更有特殊的意義。
以上,說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這么兩點,就是要求我們理直氣壯地抓好廉政風險防控。有的不敢抓,因為思想上沒有正確認識。思想認識不堅決,工作態度就不堅定。現在,省委、省政府正式下發了《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省委10號文件),并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進行了動員。我們是具體操作這項工作的,要應聲而起,立馬行動。如果我們對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沒有堅定的態度,回去以后就很難組織好、指導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二、突出實施主體,注重發揮領導的帶頭作用
這個問題,與第一個問題是密切聯系的。剛才說過,我們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主體是各級黨委(黨組)、單位領導班子。大家注意看,這次發給大家的資料,有《安徽省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資料選編》,封面落款不是省紀委、省監察廳,而是“安徽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為什么這樣?就是要明確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主體。前不久我們召開的廉政風險防控新聞發布會,是以什么機關發布的?就是以“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發布的。我們召開廉政風險防控動員會,為什么要放在省政府的廉政工作會議上?雖然是減少會議,但更重要的體現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主體。在去年試點工作中,有的單位不注意這個問題,雖然召開動員大會,由市委書記或廳黨組書記或廳黨組書記、廳長作動員報告,但動員會開過以后,好象就沒有黨委、黨組什么事情了,都是紀委、紀檢組在抓 ,結果工作到了一定程度,就難以深入。我在馬鞍山的時候,領導干部廉潔自律預警機制、公共權力規范運行預警機制的動員會、調度會、推進會、現場會,都是讓書記、局長來參加的,紀檢組長雖然也參加,在匯報情況時候,我們都要求一把手來匯報。就是要突出實施主體的作用。今年全省普遍推開展政風險防控,將來我們開展檢查督查,一定要注意發揮實施主體的作用,要讓黨委(黨組)主要領導人匯報。我不是說要提高接待規格,不是這回事,就是增強他們實施主體的意識,主要是為了推動工作。
既然黨委、黨組是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主體,我們一定要注意發揮領導的帶頭作用。這一點很重要。去年剛開始試點的時候,有些單位工作推不動,我們到一些廳局去調研,要求他們組織突破。怎么突破?主要領導要帶頭查找風險。省住建廳廳長李明同志把個人的廉政風險防控方案擬出來后,首先掛在機關內網上公示。作為廳長、黨組書記,他的防控方案出來了,領導班子成員紛紛行動起來,指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就方便多了;既然領導班子帶頭了,抓處室的、抓二級單位的,就好辦了;處長副處長帶頭了,工作人員也就好辦了。這就發揮了領導的帶頭作用。試點工作是這樣,現在全省全面推開還是這樣。領導班子的帶頭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要帶頭參與。大家在單位里都有這樣的感覺,一項活動只要領導參加,你就不好不去。如果領導都有這樣那樣的事情不去參加,處室也會以這樣那樣的理由不想參加。這里,一定要把領導的帶頭作用發揮好。
二要有效協調。有些工作光靠紀檢組是有難度的。要把困難向領導及時匯報,請領導出面協調解決。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從表面上看只是對廉政風險點的排查和防控,實質上是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規范。這勢必會涉及到某些權力事項的整合、部門利益的調整,在一個單位內部有可能會涉及領導分工、人員調配等。對這些敏感問題,必須由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協調、主動過問、及時解決。對涉及部門之間、單位之間的重大問題,各級指導協調小組要及時加強研究,妥善協調解決。
三要敢抓敢管。少數單位有這么一種情況,歷任領導對個別人不敢碰,叫“刺頭”,平常不敢去碰。這是很不正常的現象。對這樣的問題,通過廉政風險防控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用制度和機制來加強管理,一次不行兩次,時間一長就會逐步解決這個問題。從試點的實踐來看,開展廉政風險防控,通過全面排查風險點、公開了過去藏在下面的一些問題,讓苗頭性問題自然浮出水面,為我們嚴格管理、有效處置、履職盡責提供了一個很好平臺。對已經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處置、化解,才能避免“小問題拖大、大問題拖炸”現象的發生。實踐也證明,深入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敢抓敢管,正氣才能壓倒邪氣,才能受到群眾的歡迎,贏得干部職工的支持。
三、把宣傳發動作為基礎性工作貫穿風險防控工作始終
在試點工作中,我們發現有些單位工作方案中有宣傳發動階段,動員會也開了,但宣傳發動不深入不細致,結果后面的工作就比較難干。你要他查找風險點,他不想查、也不會查;你要他定風險級別,他避高就低、避實就虛;你要他制定防控措施,他隨便給你搞一兩條,有的人甚至于一條防控措施都沒有。我到基層單位去看,有的表格上“風險級別”、“防控措施”欄目都是空白,單位分管領導竟然簽“同意”。所以,一開始的時候,宣傳發動相當重要。在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啟動階段重點要排除“無關論”、“無用論”和“形式論”等消極觀念。要在廣大干部職工中牢固樹立“有權力必有責任,用權力必有風險”,確立“從政有風險,防范除隱患”、“早防早受益”這樣的積極防控廉政風險意識。
宣傳發動的重要作用,還不僅僅在啟動階段。廉政風險防控是要人人參與,而不是人人過關,是自我受教育、人人學會自我防范風險、保護用權履職安全。在風險排查階段,重點要排除“抵觸論”、“旁觀論”等消極思想,要克服這樣的一些認識,破除“排查我的風險就是和我過不去”、“風險點多就意味著問題多,風險等級高就意味著問題大”等錯誤思想。有些單位在試點中推不開、推不動,就是因為干部職工有這樣的認識:“我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評我先進,還要我查找風險點,而且還把我的風險點等級定這么高。”他認為查找風險點就是跟他過不去,把風險和問題劃上了等號。“你把我這個崗位搞了4、5個風險點,其中還有高等級風險點。這說明我工作沒做好、我的問題大,對我不信任。”這些認識是錯誤的。那我們要告訴他,所謂風險是發生問題的可能性。我們之所以要搞廉政風險防控,就是使這種發生問題的可能成為不可能,使“風險點”變為“安全點”,不是跟你過不去,不是說你有幾個風險點就有幾個問題,不是說你有幾個高等級風險就說你的問題大,必須要消除這樣的思想認識。要牢固樹立“找準找全風險點,才能防控住風險”、“進行點對點防控住風險,才能遠離風險”,變“要我防”為“我要防”。在風險監控過程中,重點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樹立“不自滿、不懈怠、不惜力”,讓防控廉政風險自覺意識轉化為廉政風險防控的行為習慣,把意識變為行動。實際上,排查風險的過程、參與防控的過程,就是我們增強風險意識的過程。排查風險的過程,也是發現問題、化解處置的過程。只有深入徹底,全員支持,才能防止出現“少數人忙得團團轉,多數人站在一邊看”現象。
要把宣傳發動貫穿全過程,一要分段發動,二要不斷發動,三要有效發動。要注重宣傳典型。既要運用正面典型來推動工作,也要運用反面典型,特別要利用身邊的反面典型來警示、提醒大家不要犯類似的錯誤。既要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也要批評曝光一些不規范、不正確的做法,以引導和推動廉政風險防控整體工作的深入。除此之外,我們要注意宣傳一些創新方法。要充分運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和運用網絡手段開展宣傳發動工作。
四、將清權確權、規范流程作為排查風險的前提和基礎
廉政風險防控是一個系統工程。在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之前,還有一些準備工作要做。這些準備工作做得好不好,是我們能不能開展好廉政風險防控的基礎和前提。這里,有兩個方面要重點說出來——清權確權、規范流程。有的地方未搞清權確權,一上來就直接查找風險,后來證明準備工作不足,需要補課。去年8月3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在北京召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規范權力運行現場會,賀國強同志把清權確權、規范流程作為廉政風險防控的基礎性工作來強調,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這就是說,清權確權、規范流程不是我們要不要搞的問題,而是必須做好的問題。比如說,我們有一些處室未清權確權就開始查找廉政風險,還說:我這個處室過去就是這樣干的,我的前任就是這樣干的,是按照慣例進行的。這根本不是不進行清權確權的理由。我們提出依法不依例、職權法定,現在的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有沒有授予你這個職權,你過去是這樣干的,但是現在還能不能這樣干?這次培訓,還專門安排法制辦、政務公開辦給大家說一說,之所以這樣安排,就是要讓清權確權、規范流程這項工作引起大家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做好。
我們現實生活中有這樣的一些笑話:不該辦的事辦了,不該上馬的項目有人批了,還美其名曰“提高效能”、“為基層服務”。結果有關部門一查,他沒有這個權力,他批的是無效的。從這個角度上說,還未清權確權就去排查風險點,這樣的排查不缺乏基礎嗎?既然缺乏基礎還硬要去做,還“提高效能”,這不是問題更大嗎?有的人最后被查處時為自己叫屈,“不知道是越權了!”“不知道這個事情不該辦!”在清權確權中,要對照法律法規及“三定”方案,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要求和“誰行使、誰清理”的原則,全面清理和確定對管理和服務對象行使的各類權力事項,切實摸清各類權力底數。在此基礎上, 分項梳理,編制“職權目錄”,明確職權名稱、內容、辦理主體和法律依據。
這是講清權確權,在此基礎上還要規范流程。他有這些權力,怎么行使這個權力?要在流程上做文章。我們講的規范流程,實際上是明確流程、優化流程和再造流程的過程。首先把流程固化下來,繪制出流程圖。這些流程還要分外部流程、內部流程,外權內權相對應。按照明晰職權邊界、規范工作權限的原則,對每個部門、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法定職權制定相應規范。通過建立健全相應的權力運行程序和分權示權控權的權力制衡機制加強監督和制約。這樣,使權力行使有固定的“路徑”,給權力套上一定監督措施,不能讓權力隨意擴張和越界行使。讓每一個權力行使人都要明白“我有哪些 權力、我的權限在哪?行使權力的流程有哪些?”通俗地說,就是要明白“哪些事我能做,哪些事我不能做,能做事應該怎么做”。這樣理清職權、明晰職責、規范流程,才能為下一步風險排查和防控風險奠定良好的基礎。在內部權力運行流程圖制定上,我覺得要注意這幾個方面,一是依法,二是高效,三是便民,四是實用。
五、在“點”上防控下功夫,因點定級,逐點施措
廉政風險防控,實際上應該是廉政風險點的防控。既然是廉政風險點的防控,我們就一定要在“點”上作文章。大家都知道打靶要對準靶心,這靶心就是那個點。打靶亂打一氣,子彈倒是打出去不少,有作用嗎?廉政風險防控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不找到廉政風險這個點,你說廉政風險防控能有什么作用?
前面我們講了,通過清權確權把職權明確了,通過規范流程把權力運行流程圖制定出來了,在這個基礎上,再去查找風險點,查找這個“點”是在哪一個權力當中、在哪個流程當中出現問題、出現什么樣的問題、應該怎么去防控?所以,廉政風險防控一定要在“點”上作文章,因點定級,逐點施措。在試點中,我們到一些單位去看,有的就忽略這個重要的方面。他們沒有找到這個“點”,更談不上在“點”上作文章。
有的單位是因人定級,不是因點定級。這里,我先說人與風險點的問題。某局在風險排查登記表姓名之后有一欄“風險等級”,局長在“風險等級”一欄直接寫上高等級風險。這是不妥的。風險點不是風險人,我們是給風險點定級,而不是給人定級。這個局長有10個風險點,其中有2個高級風險點;另外一個局長有15個風險點,可能有8個高級風險點。你給一個人定高等級風險,怎么制定防控措施呢?怎么進行監控呢?下面,再說崗位與風險點的問題。我這個崗位可能有4個風險點,那就要把每個風險點逐一找出來,名稱、發生問題的原因、等級、防控措施,可能一個風險點對應有4、5條防控措施,就在表格欄目里一一標明。有的單位設計表格是一攬子,防控措施7、8條對應前面所有風險點,這怎么能行呢? 表格設計一定要科學。關于風險排查,我具體說這么幾點:
第一,廉政風險排查,應做到“實、全、準”。“實”就是廉政風險點排查要扎實,根據工作職責和崗位特點,按照權力運行流程,一步一步查、一個環節一個環節找,查深、查透、查清具有崗位特征的廉政風險點,使找出的風險可預見、能防控。“全”就是廉政風險點排查要全面,不漏、不缺、不少。不能只上報公開不重要的、而把重要的隱藏下來。不少干部都知道哪些權力、哪些環節容易出問題,但是他就是不愿晾出去,晾出來以后接受監督就不自由了,就撈不到好處了。于是,他就避重就輕、避實就虛,隨隨便便找幾條來應付過去。所以,要認真做好指導和審查工作,不能報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你報你的、我定我的。表格填了報上來,你講是低等級,我看到不合適就直接在表格上改。這樣不行,還是要通過他自己來改。每個人必須清楚自己有幾個風險點、是什么級別、如何去防范。如果他自己都不清楚,這不是走過場、搞形式是什么呢? 安徽師范大學某部門一開始排查報告沒有風險,經審查退回去重查,發現幾個無關輕重的,再仔細核查后不僅發現了不少風險點,還發現了以前不為人知的管理漏洞。其中之一就是排查出來200多套700多間學校周轉房問題,涉及到廣大青年教師切身利益。以前有多少房子大家誰也不清楚,什么樣的人在使用誰也說不清,很混亂。通過廉政風險防控,全部對外公布,按程序解決了新來教師住房問題,受到學校上下一致好評。廉政風險防控不是單純的一項工作,是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相互促進的。安徽師范大學就是和學校管理有機結合的。我們到一個縣,縣里匯報說,要求高等級風險點只能報5個,中等級風險點只能報10個,各單位整齊劃一。縣里作這樣的要求,不是實事求是。應該是有多少風險點就查找多少風險點,該定什么級別就定什么級別。
第二,廉政風險排查,應把握四個環節,即“找、亮、問、 審”。“找”,就是崗位、處室和單位主動查找廉政風險點、確定廉政風險等級、逐一制定具體防控措施。“亮”,就是把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大家評議。“問”,即把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以問卷等形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審”,就是把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歸納、梳理,將崗位和處室廉政風險點、廉政風險等級及防控措施提交給專家評審組或單位黨委(黨組)集體研究審核確定,要防止避高就低現象。
第三,廉政風險排查,應注意處理四個關系,即主管風險與客觀風險、廉政風險與業務風險、個人風險與單位風險、一般風險與高等級風險的關系。這次省委《意見》里沒有寫主觀風險,不是說主觀風險沒有,只是主觀風險在實際操作上難以把握。風險防控是一個大概念,雖然說各種風險都要抓,但這里是指廉政風險防控。如辦公室文件泄密、駕駛員開車發生交通事故都只能屬于業務風險,而不是廉政風險,不能把業務風險等同于廉政風險,不能把所有的業務風險都納入進來。我們在試點中發現有的單位沒有個人風險,以領導班子風險 取代領導成員個人風險,以處室風險取代處長、副處長等個人的風險。這也不行。單位風險不能代替個人風險。從主要責人到分管負責人,每個人都要有自己的風險防控方案,而且都不可能是一樣的,因分管領域、工作職權不一樣。如市里的一個副局長可能分管的不太重要,風險點較少、風險等級可能較低;而同樣在這個局里,有一個副調研員分管的工作很重要,他風險點可能就較多、風險等級就高一些。所以,人為的規定副局長、副調研員有幾個風險點、是什么風險等級,那是不妥的。同樣如此,作為副局長,張三可能有3個風險點,李四可能有10個風險點。領導班子中的某一個風險點,不只在一個副局長個人風險點體現出來,可能會有3個副局長都涉及這個風險點,因此這3個副局長的個人風險防控方案里面都應該標明。領導班子每個風險點要在班子成員的風險防控方案中體現,領導班子風險必須與班子成員個人風險點有所呼應。廳長、局長的廉政風險點,不是領導班子所有成員廉政風險點的疊加,因為有的高等級風險點主要由副職承擔。這說明,風險查找是比較復雜的,關鍵是怎么把握好,不能簡單從事。一般風險和高等級風險點管理問題,要重點加強對高等級風險點管理,有的單位還對高等級風險的管理專門制定辦法,如馬鞍山、銅陵專門對此做出具體規定。
第四,廉政風險排查,應堅持四個結合,即點線面相結合、上下結合、內外結合、條塊結合。堅持點線面相結合,就是要以工作崗位為點,圍繞職權目錄對應的工作崗位進行查找,深刻分析在履行崗位職責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點;以工作程序為線,圍繞權力運行流程圖,緊緊抓住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環節查找廉政風險點;以制度為面,查找因制度缺失或制 度漏洞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堅持上下結合,就是要采取從上到下、從下到上,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方法,做到自己給自己找,上級為下級找,下級為上級找,班子成員之間、處室之間互相找,反復討論研究,認真篩選提煉。堅持內外結合,就
是要怎么樣借助外力,吸收服務對象、專家學者、基層干部群以及黨風黨紀監督員、特邀監察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這項工作,把工作開展得扎實一些。堅持條塊結合,就是要加強“條條”與“塊塊”之間的溝通交流。去年試點期間有的省直部門在廳機關開展的同時推動系統全面開展,條塊互動,如國土廳、住建廳采取了一系列的舉措,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關于“逐點施措”,就是要求防控措施一定要具體。試點期間,我們發現有的防控措施太原則、太籠統,如“加強學習”、“遵守法規”、“接受監督”。這是不行的。防控措施要具體,要針對風險點采取個性化措施,這個點有哪些措施,那個點有哪些措施。這里面要下大功夫。
還有一個要說的,有的地方填報風險防控表格里的廉政承諾語言,不是個性的而是格式化,所有語言一看就不是自己的語言。這個不行,廉政承諾一定說自己的話,寫出自己的決心。
六、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推進科技防控
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是賀國強同志去年8月30日在全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規范權力運行現場會上提出來的。我們現在的廉政風險防控,一個單位排查出那么多風險點,怎么去加強防控?科技反腐的最大應用,就是建設電子監控系流在權力運行過程中,電子監察確實能發揮一定的作用,在某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推進科技監控方面,外省市有不少成功經驗。河北省石家莊市利用互聯網構建了實用管用的外網、專網、內網“三網監控”體系。這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思路。科等防控下一步怎么搞,目前是一個難點。江蘇省昆山市建立綜合行政電子信息監察平臺,對全市行政審批、政令督辦、信訪辦理、土地出讓、環保執法等重點領域行政行為和關 鍵權力環節,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前不久,我們到蚌埠市交通 局參觀“現場執法電子監控”,有這個監控和沒這個監控,效果就是不一樣。現在我們講“制度+科技”,這不是口號,這是必然趨勢。
七、打造示范點,將點上經驗轉化為面上成效
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今年全省全面 推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各地在全面推開的過程中,可重點抓一些聯系點,并將聯系點打造成示范點。不能因為我們去年在全省搞試點了,今年就不要搞示范點了,不搞聯系點了。 在你那個地方還要搞,這就是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打造示范點,一定要注意具有典型性。不同的方面、不同 的類型,要選擇不同的示范點,這樣才能以點帶面來分類指導。只有分類指導,才能整體推進。打造示范點,一定要從重點、難點入手,越是重點、越是難點,你在他那里建立聯系點,打造示范點,他取得經驗才具有突破性的意義。
這里,有必要對去年已開展廉政風險防控試點的單位說幾句。正因為你走在前面,先試先行,那么現在全省推開? 又給你提供了新的契機,你要利用這個契機做好兩件事:其一補缺補差。應該說,我們任何試點單位都不是完美無缺自的你可能在這個方面有特色、有成效,在其他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怎么去進行補缺補差?要根據省委10號文件的要求,根據形勢的發展,去補課、完善。其二,鞏固深化。就是繼續努力,進一步探索,使你的做法更具特色、更有成效。
八、加強督查指導,防止和克服上緊下松、內緊外松、點緊面松、前緊后松的傾向
我們有些試點單位,上面抓的比較緊,他的二級單位卻比較松;委局機關抓得比較緊,系統比較松;聯系點比較緊,面上工作比較松;開始階段抓得比較緊,后面的防控乃至于監控、處置比較松。這些都是我們要注意的問題。要防止和克服 “四緊四松”的問題,必須加強督查指導。今天大家來的,都是紀檢監察戰線的,監督檢查本身就是我們的強項。我們怎么把監督檢查的經驗運用到廉政防控當中去,怎樣來有效地指導我們廉政防控,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課題。我覺得要處理好力度與進度的關系問題,一方面我們要通過有效的監督檢查來加快我們的工作進度,另一方面,就是方案在實施過程中,要根據實際進展適度調整,確保工作質量。現在,有些實物工程是“豆腐渣工程”,有些軟性工作也是“豆腐渣工程”不切實際地提出要求,非要在多少天之內趕成什么樣,結果無質量可言。所以,我們既要加大力度,又要確保質量,處理好力度與進度的關系問題。宣城市在推進會、調度會上把一些單位存在的問題,點名道姓地提出來,對工作的推動作用相當大。省水利廳嚴把質量關,對不符合規定要求和工作實際的,就推倒重來。這些做法,值得借鑒。
九、建立風險防范、監控、處置三個機制,實現廉政風險防控常態化、長效化
省委10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建立廉政風險的三個機制,即風險防范、風險監控、風險處置機制。這三個機制,與賀國強同志去年8月30日在北京現場會上強調,“建立廉政風險 的前期防范、中期監控、后期處置有機結合的一個機制”,正好吻合。這“三個機制”,側重點不同,作用方式不同,卻又彼此關聯、逐層遞進。我們覺得,這個機制是一個完善的機制,這個機制是一個特色的機制,這個機制也是一個長效的機制。
實現廉政風險防控常態化、長效化,要做到三個結合。第一,廉政風險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廉政風險防控的 出發點和立足點應該是在促進科學發展上,這就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與我們的業務工作有機融合。第二,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后期處置相結合。防控廉政風險,既要嚴格自律,又要加強他律;既要有效防險,又要及時控險。防控廉政風險,要加強陽光監控、重點監控、制度監控、科技監控。防控廉政風險,要及時做好問效、問責和預警處置工作。這方面,還要我們在長期的實踐中深入探討。第三,動態調整與長效機制相結合。關于動態調整,有的可以隨時調整,比如說領導人變動了,廉政風險防控方案也需要及時調整。這個調整不僅僅把領導人名字換掉就行了。不是這樣簡單的。可以結合過去的方案,研究一下有沒有什么個性化的要求。廉政風險點應隨著分工的調整及時進行調整,張三走了,他所經辦的事現在交給李四,那么在李四的方案里就要增加、補充。還有就是每年一小調或每兩年一大調,這也是一個動態調整。這樣就使我們的廉政風險防控常態化、長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