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黨組織:
根據《合肥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方案(試行)》(院黨委[2021]27號)要求,結合學校二級單位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經校紀委(監察專員辦)研究決定,現對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二級黨組織領導班子
二、考核內容
依據《合肥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方案(試行)》(院黨委[2021]27號)(見附件1),對二級黨組織領導班子2021年度的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
三、考核時間
2022年3月2日至3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各二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二級黨組織要逐條對照《合肥學院二級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表》(見附件2)中的內容,認真準備相關材料,材料應實事求是,對應準確。需要提供原始材料的單位,如相關會議記錄及工作記錄,請提前標記。
(三)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派考核組(分組見附件3)將實地檢查情況與各二級黨組織日常工作情況相結合予以綜合考核,具體實地考核時間將由各考核組工作人員與各二級黨組織聯絡后確定。
(四)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對各二級黨組織的科級干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考核,具體由各二級黨組織負責組織實施。請將考核結果匯總表(見附件4)于3月18日前報校紀委辦公室(705室)備案。
校紀委辦公室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合肥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方案(試行)-院黨委〔2021〕27號.doc
附件3:202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組分組名單.xlsx
附件4:2021年度科級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匯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