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省、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確保各項防控工作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校紀委決定對全校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具體安排如下:
一、強化政治監督
把疫情防控納入政治監督、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做到疫情防控工作推進到哪里,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里。督促落實合肥學院疫情防控方案的制定、執行,對因不擔當、不作為、防控措施不力出現的問題,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二、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系統全面的監督檢查
(一)對防控工作組織領導的監督檢查。重點督查成立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方案、“一把手”堅守崗位、領導班子成員靠前指揮、工作人員到崗到位、分黨委和黨支部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況。
(二)對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督查進出校門管控、體溫測量、防疫物資保障、應急核酸檢測和環境消殺、隔離場所及措施落實、師生員工全覆蓋摸排與健康跟蹤管理、建立心理疏導機制、執行帶班值班制度、制定應急預案、輿情監測、維護穩定等方面的情況。切實加強從中高風險地區返校學生健康狀況的管控。
(三)對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對重點涉及防疫人、財、物的公共事務與國有資產管理處、保衛處、學生處、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中心、各學院等部門,對人員流動、物品采購發放、校園管理、食堂就餐、車輛交通等關鍵環節,進行定期、不定期監督,檢查是否履職盡責,充分做好防疫工作。
(四)各二級紀委制定對本部門的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方案,落實并實施好,切實擔負起責任,發揮出作用。
三、監督檢查要求
(一)強化監督檢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將監督檢查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認真履行督查職能,督促責任單位落細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強化責任追究。督查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要提出處置意見;對疫情防控工作中行動遲緩、作風漂浮、工作不力、失職失責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中共合肥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省監委駐合肥學院監察專員辦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