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近日,福建省廈門市紀委、監察局發出通知,節日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嚴禁公務人員通過現代物流快遞、電子商務等隱蔽手段收受電子禮品預付卡、微信紅包等。
隨著反腐敗力度的不斷加大,送禮行賄的手段也翻起了新花樣:從早些年拎著大包小包登門拜訪,到后來用禮品冊、提貨券代替實物,再到現在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可謂機關算盡。
微信紅包、電子預付卡等之所以成為“送禮神器”,一方面在于其隱蔽性,微信紅包、電子預付卡等都是依托網絡、移動終端進行交易,送禮者和收禮人不用見面接頭,動動手指就能完成,不顯山露水。另一方面,電子紅包面額往往相對較小,以微信紅包為例,一天單個紅包最多200元,全天累計紅包上限8000元,這種小面額紅包往往打著人情世故、禮尚往來的名義,更容易讓官員放松戒備。
微信紅包的出現,呼喚反腐敗手段新升級。去年9月,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透露,中央紀委已將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列入反“四風”的查處范圍。專家也表示,電子紅包、預付卡,看起來防不勝防,隱蔽性很強,但實際上在技術層面并不難防范。“只要有交易,那么手機號和TD(移動通信標準)都會留下軌跡。”因此,各級紀檢機關可以加強與運營商、金融部門的協同作戰,從數據流中篩查可疑線索,找出異常支付、異常交易的蛛絲馬跡。
打擊違規電子紅包并不只是一個技術問題,更牽涉對“微腐敗”的態度問題。電子紅包金額略小,有的可能還達不到行賄罪立案標準,但“微腐敗”和大腐敗在本質上并沒有區別,從某種意義上講,前者的危害程度絲毫不遜于后者。一方面,送電子紅包不需要知道對方家庭住址,百八十都能拿出手,在無形中降低了送禮“門檻”,導致更多人加入其中,形成對行賄的“集體無意識”;另一方面,一兩個電子紅包看似不起眼,積少成多卻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一些干部難免在“溫水煮青蛙”中越陷越深,“積小貪、成大腐”。實踐表明,很多貪污賄賂案件的犯罪軌跡,起點往往就是“微腐敗”。
春節將至,嚴禁公務人員違規收受微信紅包,除了技術防范外,更需要各級紀檢機關提高對“微腐敗”的重視程度和打擊力度。只有保持高壓態勢,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微腐敗”,才能讓更多干部主動對裝著腐敗禍心的微信紅包說不。(張楓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