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擴大巡視范圍 深化巡視內容
3月2日,農歷羊年正月十二,乍暖還寒的北京城里,四處洋溢著節慶氣氛,掛在院落門口的大紅燈籠隨風輕擺。中央第六巡視組組長趙文波和他的組員們,一大早就打理好行裝,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
這一天,第六巡視組召開了兩場動員會,正式進駐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開展專項巡視。
趙文波深知,這又是一個新的起點。
今年首輪中央巡視的意義非比尋常——不僅因為中央作出今年完成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和金融企業巡視全覆蓋的決定,而且本輪巡視將首次采取一個組巡視兩家的“一托二”方式,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也成為巡視的重要內容。
擴大巡視范圍、深化巡視內容、創新巡視方法,正是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第三章“巡視范圍和內容”的新變化。
“將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巡視全覆蓋的要求寫入《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具體體現,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條例》修訂工作組成員、中央巡視辦副主任張本平告訴記者。
2月17日,中央紀委發布消息: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作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王敏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最終難逃中央巡視組的“火眼金睛”。
黨的十八大以來,根據中央巡視組發現線索查處的副省級城市領導班子成員,遠不止王敏一人。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也都是在中央巡視過后露出馬腳、現出“原形”的。
在新修訂的《條例》中,副省級城市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主要負責人,省(區、市)法檢“兩院”黨組主要負責人都被列入中央巡視的對象和范圍。
“巡視對象和范圍的變化,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體現了巡視全覆蓋的要求。”張本平進一步指出,全覆蓋的任務明確下來,意味著巡視數量有大幅增加,各巡視組肩頭的擔子也就更重了。
“巡視對象和范圍的擴大,讓我們一下子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時間緊、任務重,怎么辦?”趙文波對記者說,必須明確工作思路、創新方式方法,通過開展專項巡視,探索巡視“一托二”、匯報“二合一”等新形式,實現內部挖潛。
新修訂的《條例》特別增加了專項巡視條款,目的就是為了增強巡視威懾力,更好地實現全覆蓋要求。
中央紀委8月13日發布消息,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掀開這一腐敗問題“蓋子”的,正是去年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對一汽的專項巡視。
對于率隊巡視一汽的那段經歷,中央第十三巡視組組長朱保成記憶猶新。
在進駐一汽前,巡視組認真聽取各方面情況介紹,進行歸納整理和深入分析研究,將“汽車銷售、資源配置領域腐敗問題”確定為專項巡視重點。巡視期間,集中圍繞專項重點展開深入了解,發現了多名領導班子成員親屬圍繞一汽經商辦企業、“靠山吃山”的腐敗問題,一汽一些中層領導干部在4S店審批等方面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
“與常規巡視相比,專項巡視有自己的特點與規律,時間短、任務重,不用面面俱到。”朱保成認為,專項巡視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盡早確定專項重點,要像“110”一樣機動靈活,像“點穴”一樣抓準問題,才能形成強大的震懾力。
巡視要有威懾力,就不能泛化和發散,必須聚焦聚焦再聚焦,圍繞“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盯住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
如果巡視內容寬泛、鏡頭失焦,從地域經濟發展、GDP,再到金融監管、干部推薦,各種情況都要了解,就難免“耕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中央第七巡視組成員王凡說:“《條例》修訂后,巡視組的要求更加明確、任務更加集中、目標更加具體,可操作性更強。”
“巡視是黨章規定的重要制度,中央賦予巡視這么大的權力,不只是簡單找幾個具體的違紀問題,而是要維護黨章、嚴肅黨的各項紀律,真正體現出中央巡視的政治高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中央紀委副書記張軍強調。
巡視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在《條例》第十五條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如何在巡視工作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這是每個巡視組都要回答的問題。”趙文波說,必須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嚴格用紀律衡量、規范黨員領導干部行為,從機制、基礎上解決問題,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戰略目標。(閆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