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班級:
根據《合肥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校行政〔2024〕172號)》、《合肥大學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校行政〔2024〕124號)》及《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學〔2022〕40 號)》等文件相關規定要求,現將2024級本科學生申請調整專業工作流程及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學校在教學資源允許條件下宏觀調控轉專業人數。
(三)原則上面向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一、二年級學生,非一年級學生轉專業須編入一年級。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只能調整一次專業。
二、轉專業基本條件:
(一)對某一專業確有專長和興趣,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特長和調動其學習積極性的學生。
(二)因疾病等在原專業學習確有困難,經縣級二甲以上醫院出具證明,身體條件不適合在原專業學習的學生。
(三)因招生等政策變化,保留入學資格、復學等原就讀專業調整的學生。
(四)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在符合國家文件要求的原則下,學校應優先考慮。其中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轉專業,需提供休學創業相關證明材料、與轉入專業相關的業績證明材料;退役后復學的學生轉專業,需提供退役證明等相關材料。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轉專業:
(一)在校學習未滿一個學期的學生。
(二)當年招生章程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
(三)應予退學的學生。
(四)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五)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學生。
(六)以專升本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學生。
(七)無正當轉專業理由的學生。
(八)上級相關文件規定不予轉專業的學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申請轉專業受限:
(一)中外合作辦學和非中外合作辦學不能專業互轉。
(二)藝術類專業學生申請轉專業僅限轉入藝術類專業。非藝術類專業學生不得轉入藝術類專業。
(三)不同高考類別(文史/歷史組、理工/物理組、藝術等)之間不得互轉。
(四)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體檢標準。
五、工作流程:
1、各學院根據培養條件和學生需求確定各專業調入計劃,教務處匯總各學院上報的計劃進行核準,核準后統一公布。
學生根據公布的專業及接收人數計劃表(見附表),填寫《合肥大學本科學生申請調整專業審批表》(附件1),經所在學院同意轉出后,向擬轉入學院遞交申請材料(申請表、加蓋原所在學院公章的學生成績表)。
2、接收的學院在接到學生轉專業申請后,須對相關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后簽署意見,并告知學生本人擬轉入專業須補修的課程(模塊)及學分,對可予置換的課程(模塊)及學分進行認定,并經學生確認。
3、各轉入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應考核(具體考核方案詳見附件2),確定擬接收的學生名單,匯總簽署同意接收意見后的申請表及學生成績表提交至教務處復核。
4、教務處匯總各學院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復核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學校審批并行文,傳達至各學院。各學院在接到通知后需向相關學生發告知書,通知學生去新專業學習。
六、學籍管理
轉入學生原則上應插班就讀,轉入新專業后執行新專業的培養方案,轉入學院應按照校文件安排專人及時做好轉入學生課程(模塊)修讀指導等工作。
七、轉專業學生學費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轉入前學生學費按原專業標準收取。
八、時間安排:
序號 | 時間(參照2024-2025學年教學日歷) | 辦理事項 |
1 | 2024-2025學年第一學期第18教學周周五(2025年1月3日) | 公布各專業可接收學生人數及 考核方案 |
2 | 報名時間截至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 第2教學周 周四(2025年2月27日) | 學生向各學院教學辦公室遞交轉專業 申請材料 |
3 |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第2教學周 周五(2025年2月28日) | 各學院匯總申請轉入學生名單,通知學生考核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 |
4 |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第3教學周 周一至周二(2025年3月3-4日) | 各學院根據需要組織考核 |
5 |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第3教學周周三 (2025年3月5日) | 各接收學院確定并公布擬接收學生名單 |
同時送名單及支撐材料至教務處 教學運行科 | ||
6 |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第3教學周 周四至周五(2025年3月6-7日) | 教務處對各學院所報材料進行匯總、 復核 |
7 |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第4教學周 | 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公示 |
8 |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第5教學周 | 報學校審批、頒布文件并傳達各學生所在學院、各學院通知相關學生去新專業學習 |
注:若有變動,流程時間將在開學后根據實際情況更新發布。
為保證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及不影響相關學生的學業,請各相關學院、相關學生嚴格按照此通知的時間節點辦理轉專業事項。逾期將不再辦理,特此通知。
本轉專業實施方案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表: 2024級各專業尚可接收的學生情況統計表 | ||||
學院 | 系別 | 專業名稱 | 本專業尚可接收的學生人數 | 師資、教學設施條件是否滿足 |
城市建設與交通學院 | 建筑系 | 建筑學 | 10 | 是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10 | 是 | |
交通工程系 | 交通工程 | 10 | 是 | |
智慧交通 | 10 | 是 | ||
教育學院 | 小學教育系 | 小學教育 | 3 | 是 |
學前教育系 | 學前教育 | 2 | 是 | |
應用心理學系 | 應用心理學 | 2 | 是 | |
旅游與會展學院 | 會展經濟與管理系 | 酒店管理 | 5 | 是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5 | 是 | ||
旅游管理系 | 旅游管理 | 5 | 是 | |
能源材料與化工學院 | 化學工程系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7 | 是 |
能源化學工程 | 7 | 是 | ||
材料工程系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9 | 是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9 | 是 |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雙元制國軒班) | 16 | 是 | ||
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學院 | 數學與統計系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4 | 是 |
數學與統計系 | 應用統計學 | 2 | 是 | |
大數據與信息工程系 | 軟件工程 | 6 | 是 | |
大數據與信息工程系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4 | 是 | |
智能科學與工程系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6 | 是 | |
智能科學與工程系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4 | 是 | |
智能科學與工程系 | 網絡工程 | 4 | 是 | |
生物食品與環境學院 | 生物工程系 | 生物工程 | 10 | 是 |
環境工程系 | 環境工程 | 10 | 是 | |
食品工程系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10 | 是 | |
生物工程系 | 生物制藥 | 10 | 是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系 | 英語 | 15 | 是 |
德語系 | 德語 | 10 | 是 | |
東語系 | 日語 | 10 | 是 | |
先進制造工程學院 | 自動化系 | 自動化 | 15 | 是 |
電子信息工程系 | 電子信息工程 | 15 | 是 | |
電子信息工程系 | 通信工程 | 9 | 是 | |
電子信息工程系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 8 | 是 | |
機械工程系 | 機械電子工程 | 8 | 是 | |
機械工程系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20 | 是 | |
智能制造系 | 智能制造工程 | 0 | 否 | |
智能制造系 | 車輛工程 | 0 | 否 | |
語言文化與傳媒學院 | 中國語言文學系 | 漢語言文學 | 24 | 是 |
新聞與數字傳媒系 | 新聞學 | 6 | 是 | |
新聞與數字傳媒系 | 網絡與新媒體 | 10 | 是 | |
設計學院 | 工業設計系 | 工業設計 | 5 | 是 |
產品設計 | 0 | 否 | ||
空間設計系 | 環境設計 | 0 | 否 | |
藝術與科技 | 0 | 否 | ||
數字媒體系 | 視覺傳達設計 | 0 | 否 | |
動畫 | 0 | 否 | ||
經濟與管理 學院 | 投資金融系 | 金融學 | 6 | 是 |
投資學 | 4 | 是 | ||
經濟貿易系 | 經濟工程 | 5 | 是 | |
經濟學 | 5 | 是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5 | 是 | ||
財務會計系 | 財務管理 | 5 | 是 | |
會計學 | 15 | 是 | ||
工商管理 | 5 | 是 | ||
物流管理系 | 物流管理 | 5 | 是 | |
供應鏈管理 | 5 | 是 |
附件1:合肥大學本科生申請調整專業審批表
附件2:各學院調整專業考核方案
合肥大學本科學生申請調整專業審批表.doc
各專業轉專業考核方案匯總.zip
教務處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