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教學計劃與教學運行管理規范要求,本學期學院期末統考在教學第20周進行。現將統考安排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排考原則:第一天上午“大學英語”;第二天上午“高等數學”;
2、統考周各行政班原則上排考不少于3門,每天不超過一門;
3、考試教室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4、需參與認知實習的專業可按照計劃合理安排課程考試,不參與統考周排考;
5、請各教學單位在6月13日(18周周二)前將本單位的統考周考試日程(按模板填寫)報教學運行科周利明([email protected])。
請各單位做好統考周的合理安排及考場紀律的嚴格管理, 保障期末教學順利運行,謝謝!
附: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統考周期末考試安排模板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