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業務辦理流程簡述
1、 提前查詢場地、物品使用狀況,確定可以申借;
2、 在合肥大學團委網站,常用下載欄目中下載對應業務申請表;
3、 打印表格,填寫相關信息,由申請組織負責老師簽字,非校團委直屬組織,還需加蓋學院團委公章;
4、 申請表交大學生活動中心負責老師(59幢南樓310室)簽字核準后,送至大學生活動中心管理辦公室(59幢南樓102室);
5、 領取物資或登記使用場地。
二、 場地借用業務說明
1、 現有場地包括:
(1)59幢北樓206活動室(約150人場地)
(2)59幢南樓大禮堂(約1000人場地)
(3)1期致用禮堂(約900人場地)
2、 場地使用情況查詢:
https://www.kdocs.cn/l/ctqiVlSEHgC1
3、 場地借用時段(時段可微調):
8:30-12:00、14:00-17:00、18:00-21:30
4、 場地使用需提前預約申請,原則上預約時間不少于3天,以便統一協調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準備工作;
5、 申請單位如需提前布置場地,需在申請場地時提前確定所用時段空閑,并在申報表中明確備注場地布置時間,原則上場地布置時間不超過1小時,重大活動除外。
6、 原則上同一借用單位不能連續借用三天及以上的同一時間段;一天內最多借用兩個時間段。
7、 場地使用過程中如有設施設備損毀,需及時告知場地學生負責人,并報告使用單位負責老師及團委負責老師處理。
8、 活動結束后,申請單位學生需對場地進行適當整理清潔,恢復原狀并經場地管理學生驗視合格后方可離開。
9、 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貫徹“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單位須負責活動的安全工作,大型活動由使用單位按照學校規章辦理安全報備。
10、 非重大活動,原則上不得借用禮堂。
三、 物資借用業務說明
1、 申借大學生活動中心桌椅、帳篷、展板等物資,需提前至少一個工作日申請,提交申請表,且單次借用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7天,在借用期間,借用單位負保管職責。
2、 借用、歸還時,交接雙方學生需當面清點檢查物品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借出或歸還。
3、 借用物資須按期歸還,如有丟失損毀需補齊物資。惡意損毀、遺棄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報團委予以相應處分。
4、 借用物資領取、歸還時間:晚18:00—21:00;
借用物資領取、歸還地點:59幢南樓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