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團委、學生會:
合肥大學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定于2024年12月15日召開。現就做好代表推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舉單位劃分
以學院團委、學院學生會劃分選舉單位。學代會代表由各學院班級團支部、學院學生會推薦,學院團委審核,報校學生會資格審查,召開學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二、代表名額總數、構成及分配
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合肥大學學生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擬定本次學代會的代表名額為160人。學代會的代表,由各學院的青年學生代表和學生干部代表構成。代表名額的分配考慮各方面因素,應包含各年級、各專業、各主要學生社團,兼顧年級比例、性別比例、專業比例,以及少數民族學生及學生黨員比例,以體現代表的廣泛性。其中非校、院級學生會組織骨干的學生代表不低于6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三、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資格和條件
學代會代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國籍學生;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無違規違紀行為;
(三)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品質,積極上進,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四)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愿,具備一定履職能力。
四、代表產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選人的確定
出席學代會的代表候選人的確定方式為:各選舉單位組織基層單位醞釀討論,按照多于應選代表名額20%(各選舉單位代表名額分配見附件1)的要求,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廣大同學的意見,保證在校同學參與的數量和比例,根據代表候選人提名的原則,提出學代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填寫名冊(見附件3),經本單位團組織審查并報校學生會審查同意后確定為代表候選人。
(二)代表的選舉
各選舉單位召開學生代表會議(代表選舉工作進程安排見附件2),將本選舉單位代表候選人名單提交會議通過差額選舉的辦法(差額比例20%),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出席學代會的代表。
(三)代表選舉結果的報批
各選舉單位按照文件規定選舉產生出席學代會的代表后,向校學生會報送經本單位團組織審批的選舉結果的情況報告(見附件4)和學代會代表選舉會議籌備情況報告單(附件5),經資格審查通過確認為學代會正式代表后,組織填寫學代會正式代表登記表和名冊(見附件6、7),按時報送校學生會郵箱[email protected],紙質版交至大學生活動中心三樓校學生會辦公室。
附件:
附件3:合肥大學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docx
附件4:關于出席合肥大學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結果的報告.docx
附件7:合肥大學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正式代表人選登記表.docx
共青團合肥大學委員會
合肥大學學生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