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學位管理水平,12月31日下午,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集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會議由校長、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任永主持。
研究生處處長葛春梅領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詳細解讀了《學位法》的基本框架,對其主要條款和具體規定進行了深入剖析,重點講解了《學位法》包括學位授予資格、學位授予條件、學位授予程序和學位質量保障等核心內容,分析了學位授予過程中高校學位管理需要關注的重點事項。她表示,在貫徹落實的過程中要重視分類培養、分類評價,努力探索不同類型學位教育的發展方向和教育規律,協調好創新與質量保障的關系,嚴格學位授予程序規范,維護學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任永作總結講話。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的具體修訂情況進行了詳細介紹。他指出,導師在研究生培養中承擔著第一責任人的角色,要進一步提升導師能力,以確保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此外,他還強調了保障學生權益的重要性,要求各培養單位切實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同時,要積極開展研究生的分類培養、分類管理和分類評價工作。最后,他要求各培養單位加強學位法的宣傳與學習,確保學位法的精神得到深入貫徹落實。
(研究生處)
撰稿人:朱紫義 初審:楊冰玉 復審:高大明 終審:葛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