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0年安徽省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和錄取工作原則
(一)公平公正
堅持政策透明、數據公開、程序公正、監督到位,營造公平公正的復試錄取工作環境,確??忌戏嘁?。
(二)科學選拔
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科學設計復試內容,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確保錄取生源質量。
(三)以人為本
將維護考生利益作為復試錄取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嚴肅認真、規范高效地組織實施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為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統籌管理,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學校副職領導任副組長,研究生處、校辦、宣傳部、計劃財務處、公共事務與國有資產管理處、校園建設與管理處、后勤集團及疫情防控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員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工作督查組、復試工作疫情防控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具體負責有關復試工作的統籌協調。各培養單位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各小組的職責如下:
(一)學校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制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核定學校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方案,統籌管理學校復試工作,組織復試現場巡視以及解決復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二)學校復試工作督查組
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問題。
(三)學校復試工作疫情防控小組
在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設復試疫情防控小組,由校辦、研究生處、公共事務與國有資產管理處、后勤集團等負責人擔任組長(含副組長),復試工作相關工作人員及二級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方案,負責復試過程中疫情防控工作,與學校疫情防控各專項工作組共同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應急處置,做好人員排查、場地管理、衛生消毒等工作。
(四)各培養單位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實施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長由培養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隨機抽取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導師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各分黨委紀檢書記參與,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程序。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并實施本培養單位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2.負責復試命題、考試、面試、評卷以及試題安全保密等工作;
3.成立本單位學科(專業)復試導師組,隨機形成復試小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全面掌握所在培養單位制定的復試工作辦法及方案等,掌握本學科(專業)特點、培養目標,制定復試題庫、確定考生專業面試、外語測試、心理測評等綜合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并負責具體實施。學科(專業)復試導師組成員不少于5名,另外配備工作助理2名;
4.負責本單位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
5.負責協調本單位考場安排、監控視頻備份以及各復試小組復試面試錄像錄音及備份工作;
6.負責協調處理本培養單位復試工作中出現的成績復核申請及相關爭議;
7.培養單位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處備案。
三、具體要求
(一)復試分數線及要求
1.初試單科成績和總成績須達到國家劃定A類線基本要求。
2.一志愿考生,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我校復試(簡稱破格復試)。
3.復試比例一般控制在各專業實際招生指標的120%至150%,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按實際報到人數為準。各二級學院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會提前在二級學院網站和研究生處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二)調劑工作
1.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須符合國家調劑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規定的報考條件;
(2)對申請同一批次、同一專業招生方向、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具體政策
(1)學術型專業,可在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調劑;
(2)專業學位,從相同、相近專業學位符合條件的考生中調劑,或從對應的相同、相近學術型專業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調劑;
(3)調劑考生初試統考科目原則上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所有調劑考生,均須經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三)復試資格
1.一志愿考生
初試成績達到“一區國家線”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2.調劑考生
各培養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前述調劑工作原則與政策,并綜合考量本單位生源質量與生源結構,從“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擇優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
(四)復試細則
1.復試形式: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當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遠程復試平臺進行面試,備用平臺是Zoom平臺。各培養單位須加強考生咨詢服務,特別是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具體引導、指導與服務。
2.復試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會同技術平臺,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資格審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合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政審表》,由考生學校或所在單位填寫并加蓋所在單位黨組織或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2)相關證件及資料
①普通考生,要提交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生驗本人學生證)、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同時收取考生在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②同等學力考生,要提交準考證、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同時須提交由進修學校提供的已修完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3)復試誠信承諾書
考生需簽訂《合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承諾提交的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4)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
每位復試考生需填寫《合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以供復試評分所用。
(5)研究生復試個人學業情況表
考生須填寫《合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個人學業情況表》,以供復試專家組綜合考察使用。
以上材料均按上述統一順序以PDF格式掃描在一個文件內,以“考生號+姓名+專業及方向”命名發至二級學院,二級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審核。
開學報到時,須重審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虛作假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情形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責任自負。
(6)考生須在復試前學習、復試過程中遵守《合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
3.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考核由各培養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面試專家組具體實施,滿分為100分。面試側重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外語聽說等能力。同時通過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面試時間原則上每生不少于20分鐘,面試網絡出現卡頓超過三分鐘,面試時間順延。
(1)專業水平
專業水平考核具體形式由培養單位結合本單位專業特點自定,滿分50分。
(2)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考核滿分30分,重點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精神與能力,內容涵蓋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想品德、舉止和禮儀等內容。
(3)外語水平
外語測試是研究生復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培養單位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外語測試的內容與形式,滿分為20分。
4.復試體檢
鑒于疫情期間,體檢安排在學生入學報到時進行,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不予注冊學籍。
體檢標準由體檢醫院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結論由體檢醫院確定,體檢異議由體檢醫院負責解釋。
5.復試時間
5月中下旬啟動,具體時間由各培養單位另行通知。
6.同等學力加試
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通過視頻會議系統對考生進行監考,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筆試答題,完成答題后5分鐘內由考生拍照上傳。
加試科目由各培養單位確定,但不得與統考科目相同。加試合格方可參加面試,具體時間由各培養單位另行通知。
(五)復試基本流程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遠程面試當天預留充足時間,備好一臺帶攝像頭、麥克風的電腦,以及一部智能手機。建議考生盡可能做好三種網絡準備方案:有線網絡、無線網絡、手機熱點,建議優先使用有線網絡。
2.面試前,通過小程序隨機確定考生的面試順序;面試時,考生隨機抽取面試題目。
3.考生按規定時間登錄面試系統平臺,通過“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各面試專家組按面試序號對考生進行面試。各面試專家組秘書需填寫《合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對每位考生面試全程做記錄。
4.各培養單位按面試分組用規定表格向研究生處報送各考生面試專家評分表及評分匯總表(由組長簽名紙質一份,電子檔一份)。
四、錄取工作
(一)復試成績總分100分。各學科、專業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偝煽兎謹迪嗤?,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初試總成績且復試成績相同,按照復試專業成績排序。
(二)專業水平考核、綜合水平考核、復試總成績或同等學力加試低于滿分的60%、外語水平考核缺考、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各培養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五、其他
(一)嚴肅考風考紀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復試過程學校將全程錄音錄像,并刻盤保存。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監督舉報
復試錄取期間,學校設考生接待與舉報電話,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收考生反映復試問題的接待電話:0551-62158048;紀檢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0551-62158025。
(三)考生復議
復試錄取期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實名的書面復議申請,復議申請通過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如有問題,由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培養單位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在7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答復。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