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學單位、各研究生授課教師:
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規范研究生教學的各個環節,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理論課授課教師一般應由副高(包括副高)以上職稱教師擔任,或由有博士學位的教師擔任;如因課程教學需要,聘請講師擔任研究生理論課授課教師,須由所在教學單位提出申請,報科技處批準、備案。
2、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公共課(政治、英語、數學)授課老師須將教學周歷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紙質版一式兩份,一份留所在教學單位保存,一份送科技處;專業課授課老師須將教學周歷電子版發至生物與環境工程系,紙質版一式兩份,一份留所在教學單位保存,一份送生物與環境工程系。
3、授課教師須在考試結束后兩周內將公共課考試成績登記表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紙質版一式三份,一份留所在教學單位保存,一份送科技處,一份和考試試卷訂在一起;將專業課成績登記表電子版發至生物與環境工程系,紙質版一式三份,一份留所在教學單位保存,一份送生物與環境工程系,一份和考試試卷訂在一起。
4、授課教師須在考試結束后兩周內將公共課考試試卷送科技處保存;將專業課考試試卷送生物與環境工程系保存(試卷裝訂要求和順序同本科生相同)。
5、公共課考試須在考前兩周內報科技處備案;專業課考試須在考前兩周內報生物與環境工程系備案;每門課程考試須有兩名監考教師。
科技處
20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