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工程領域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國務院學位辦對我校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中期評估意見以及我校有關會議精神,現就2014級研究生分配原則規定如下:
1、 三年內沒有主持校外(含在研)縱、橫向課題(以科研處、服務地方辦備案為準)指導老師最多指導1名研究生;
2、 2014年新聘導師最多指導1名研究生;
3、 環境工程專業以外的導師最多指導2名研究生;
4、 退休人員不再分配新的研究生。
根據以上原則,請有關導師、學生在12月15日前將師生互選表(紙質版)交至生物系張金流老師。
合肥學院碩士研究生師生互選審核表(學生).doc
研究生處 生物與環境工程系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