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鼓勵在校研究生積極參加各種學術活動和實踐科學研究,增強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同時充分發揮榜樣示范作用,引導和鼓勵廣大青年學生成長成才。根據《合肥學院碩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記及獎勵試行辦法》和《合肥學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修訂)》的有關規定,碩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獎和2015-2016學年“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定工作即將開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定范圍
具有我校學籍的2014級、2015級全日制注冊碩士研究生(不含延期畢業的研究生)。
二、評定比例
以班級為單位,“三好學生”的評定比例為參評研究生總數的10%;“優秀學生干部”的評定比例為參評學生干部總數的10%。
科研成果獎根據獎勵標準和范圍評定,無名額限制。
三、評選條件
按照《合肥學院碩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記及獎勵試行辦法》和《合肥學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修訂)》進行評選。
四、評定程序
1.系部向全體參評研究生公布各榮譽稱號評定條件和名額;
2.申請科研成果獎的研究生請將在研期間發表的符合獎勵標準的成果原件提交系部,符合參評條件的研究生填寫《合肥學院三好學生登記表》或《合肥學院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提交系部;
3.系部對申請者資格和材料進行統一審核和評選,經評選后確認的候選人名單,在系內進行公示三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將候選人名單以及有關登記材料簽署系部意見后,報送研究生處;
4.研究生處匯總審定后,報分管校領導批準。
五、工作要求
1.系部按照評選辦法,對照標準,認真開展評獎評優工作。
2.系部初審合格并簽署推薦意見后,于12月9日前由系部將登記表、匯總表(見附件1-3)等紙質稿報送研究生處(生物系309辦公室);并發送匯總表的電子稿至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