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8〕5號)以及安徽省2018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復試工作領導組
組 長:王其東
副組長:劉建中 洪家友
成 員:伍德勤 俞志敏 姚吉祥
復試工作領導組下設工作組、紀檢組、復試組。
(一)工作組 負責組織調劑宣傳與咨詢、復試、錄取等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各項具體工作。
組 長:伍德勤
副組長:俞志敏 司靖宇
成 員:郭立梅 張金流
(二)紀檢組 負責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及處理投訴、復議工作。
組長:姚吉祥
成員:宋執蕓 羅會必 徐成文
(三)復試組 負責制訂復試試卷及對考生各項綜合素質的復試。
組長:俞志敏
成員:略,導師庫中抽取
秘書:劉斌 劉盛萍
二、生源調劑
(一)調劑原則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所報考專業的國家A區分數線。
2.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二)調劑程序
1.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進行。我們將根據調劑考生填報志愿的先后順序擇優確定復試資格,額滿為止。
2.調劑、復試流程: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提交調劑申請——同意復試——報到(資格審查)——復試——擬錄取。
三、破格選拔
破格主要是為了選拔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少數優秀考生。破格僅限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第一志愿專業。破格復試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校碩士生招生計劃的3%。
四、復試工作
(一)復試分數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復試考生百分比
復試分數線與國家A區初試分數線相同。
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為初試達線考生,以及通過調劑系統申請、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20%。復試考生不足時,以實際參加復試考生人數計算。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研究生處統一負責。資格審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政審表,由所在單位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
2、近期一寸照片2張;
3、相關證件及資料:
普通考生,要審核準考證、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交驗本人學生證原件),應屆畢業生同時收取考生在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原件以及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學生證復印件)。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同等學力考生,要審核準考證、身份證件原件、畢業證書原件,同時收取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同時須提交由進修學校提供的已修完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
驗證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參加復試。
報到及資格審查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復試程序和內容
復試環節是通過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英語三方面考查考生專業素養、溝通表達、邏輯思維、工程實踐等方面的能力。
復試程序:
1、考生抽簽決定復試順序。
2、考生抽取試題,并將抽取的題號交工作人員登記,然后進行面試答題準備,準備時間為20分鐘。工作人員登記后將題號交該組復試秘書。
3、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到復試考場所進行答題。
復試內容:
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專業的發展潛力及對本學科發展的動態;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抽取三題,任意選擇一題作答,滿分40分;
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學習、創新能力、社會實踐和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生抽取三題,任意選擇一題作答,滿分40分;
外語能力考核包括聽、說、寫能力。考生抽取三題,任意選擇一題作答,滿分20分。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得少于20分鐘。
復試秘書在考生復試時詳細記錄復試情況,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后,復試組秘書及時收取各位專家對考生評分并匯總、統計。
全部復試工作結束后,各復試組應將復試成績及明確的復試結論記錄在復試情況記錄表,并交復試工作組。
(四)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時間:2018年 3月下旬至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復試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五)同等學歷加試
加試科目:環境工程原理、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
時間:3月下旬至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要求: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
五、體檢
體檢醫院:學校指定體檢單位。
六、錄取工作
錄取以參加同批次復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排序為依據,擇優錄取。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與錄取要求: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校官網公示10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體檢合格者正式錄取。復試成績總分100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七、其他事項
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刻盤保存,以備檢查。
監督和舉報電話 :0551-62158025;62158048。
八、其他未盡事宜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