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學生會各項活動的有效進行,幫助學生會成員協調工作,準確對學生會成員進行考評,特制訂請假制度如下:
一、例會請假制度
1、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生會例會者,需提前按照正規格式寫請假條交與部長,由部長簽字后將假條交與主席或辦公室。
2、每次例會點名前,各部長需將有效請假條及時交與辦公室點名人員,否則視為未上交請假條,記缺勤一次。
3、在點名進行中或結束后到達會場者,一律視為遲到,遲到同學需在會議結束后自行找點名同學并告知。
4、如有突發情況需請假者,需本人當面或打電話向主席請假,并在后期補交請假條,否則視為缺勤。
二、值班請假制度
1、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生會辦公室值班者,需提前一天按照正規格式寫請假條交與部長,由部長簽字后再將請假條交與辦公室。
2、請假者需在當天將請假條交與辦公室委員,逾期后果自負。
3、如有突發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需本人當面或打電話向辦公室請假,并在后期補交請假條,否則視為缺勤。
三、學生會各項活動請假制度
1、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生會活動者,需提前一天按照正規格式寫請假條交與部長,由部長簽字后再將請假條交與辦公室。
2、為保障學生會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活動前一天為請假最后期限,逾期不予請假。
3、三次無故缺勤者,將會被勸退或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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