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安徽省 2024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及《合肥大學 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勿濫”原則,嚴格組織管理,規范工作程序,深化信息公開,提升服務水平,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二、組織領導
我院成立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及命題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負責復試錄取工作及自命題工作。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若干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科研與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復試工作。
三、具體要求
(一)復試要求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報考本單位各專業上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條件,不摻入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二)復試資格
1.一志愿考生
我院金融專碩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比例控制在實際招生指標的150%,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按照實際報到人數為準。初試單科成績和總成績均需達到國家劃定 A 類線。
2.調劑考生
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根據調劑工作原則與政策,綜合考量生源質量與生源結構,從“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擇優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
(三)調劑要求
1.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須符合國家調劑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規定的報考條件。
(2)結合本專業特點、研究項目及指導老師研究方向等,并綜合考量生源質量與結構等擇優進行調劑。
(3)對同一批次、同一專業招生方向、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具體政策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我院在調劑中只接受德語、英語一、英語二考生。
(5)“退役大學生士兵” 調劑考生須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要求。
(6)所有調劑考生,均須經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四)復試細則
1.復試形式
今年復試工作采用線下形式進行。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我院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不符合者,不予復試。
復試資料要求詳見:http://www.b60o.com/yjs/e4/ca/c3535a124106/page.htm
以上審查材料均按上述統一順序以PDF 格式掃描在一個文件內,
并于3月29日前以“考生號+姓名+專業及方向”命名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學院安排專人審核。
復試現場須重審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虛作假等不符合錄取條
件情形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責任自負。
3.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考核內容由三部分組成: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和外語水平。所有考核均采用面試的形式。
(1)專業水平(滿分50分)
注重考察考生的基本專業素養與創新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考察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面試專業課程內容為《證券投資學》相關知識。
(2)綜合素質(滿分30分)
重點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精神與能力,內容涵蓋思想品德、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內容。包括考生進行自我介紹等環節。
(3)外語水平(滿分20分)
結合專業特點,重點考察考生的英語聽說和閱讀理解能力。包括考生用英語自我介紹,閱讀、翻譯指定英語片段等環節。
本培養單位將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對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復試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建立“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面試結束后,復試導師組成員當場獨立評分。
4.復試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遵照合肥大學體檢要求執行。
5.復試時間
3 月 31日前完成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
具體復試時間將提前在我院網頁上發布公告(http://www.b60o.com/glx/)。
調劑考生:4月8日調劑系統開放后另行通知。
6. 同等學力加試
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 分。加試合格(60 分)方可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取工作
(一)復試成績總分 100 分。
金融專碩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初試總成績且復試成績相同,按照復試專業成績排序。
(二)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合格線 60 分)不予錄取。
(三)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錄取名單,在我院網頁進行公示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校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在學校、研究生處網頁同時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名單不得進行修改。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五、紀律要求
(一)嚴格人員選聘和培訓
制定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遴選、培訓和管理辦法,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認真履行復試有關規章制度和相應職責,堅決杜絕工作人員自行其是,擅自調整或破壞規則。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二)嚴肅考風考紀
按照相關規定,復試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像并保存。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嚴肅責任追究
復試錄取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要對有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六、監督復議
(一)信息公開與監督管理
我院復試錄取專用電話為:0551-62159108
我院復試工作辦法、各專業招生人數以及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重要信息,均在學校、研究生處和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監督舉報
復試錄取期間,學校和我院均設考生接待與舉報電話和郵箱。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受考生反映復試問題。
電話:0551-62158048,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紀檢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
電話:0551-62158025,郵箱:[email protected]。
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收考生反映復試問題。
電話:0551-62159108,郵箱:[email protected]
我院紀委受理電話:0551-62159106
(三)考生復議
復試錄取期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實名的書面復議申請,復議申請通過郵件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復議結果在 7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本細則的最終解釋權歸合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合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