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能源管理科工作職責
1、根據學院和后勤管理處領導的指示、決議及后勤管理處的工作計劃,負責制定本中心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并領導、組織全中心貫徹執行,做好年終工作總結。
2、負責組織做好本科職責范圍內的各項任務和院、后勤管理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負責制定全中心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獎懲條例,各種崗位責任制和工作程序,并以身作則,帶頭執行和監督全中心人員執行。
4、負責擬定本中心班組以下機構的設置、調整和人員的安排。在后勤管理處的規定下,招聘和辭退臨時用工。
5、負責全院的水電管理。及時做好職工水電費的統計繳納,了解全院水電供給耗用情況,嚴格執行《合肥學院水電管理規定》,制定水電節約措施。
6、負責全中心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作考核,組織全中心職工學習政治、業務,教育職工牢固樹立為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生活服務的思想。
7、負責全中心職工的考勤、勞動紀律、安全生產、服務意識、服務態度、工作質量等情況,不斷提高職工的職業道德、思想修養和業務素質。
8、負責制定中心內經費和所承擔項目經費的使用計劃,報后勤管理處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要樹立經濟觀念,加強和抓好本中心的經濟核算,嚴格按財務制度,管理用好各種費用。經常向集團領導匯報本中心的工作和人員思想情況,認真執行《水電維修上門訪問日制度》,主動與各系、各部門和用戶聯系。聽取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質量和管理水平。
9、認真做科學管理、民主管理,定期召開民主管理會議,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完善水電管理水平,搞好服務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