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成立審核評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評建工作辦公室、評建工作專項組和各教學單位評建工作組。具體人員組成及工作職責如下:
(一)審核評估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其他校領導
成 員: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及教學教輔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
(二)評建工作辦公室
評建工作辦公室在審核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主 任:分管教學副校長
副主任: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處處長、教務處處長
成 員:相關職能部門、各教學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
(三)評建工作專項組
根據審核評估工作需要設置4個專項組,分別為:自評報告組、督導檢查組、宣傳報道組、綜合保障組。各專項組排序第一的組長為該組主要負責人,負責統籌安排各項工作。
1.自評報告組
組 長: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處處長、教務處處長
副組長:各一級指標牽頭單位負責人
成 員:各二級指標責任單位的審核評估工作聯絡員
2.督導檢查組
組 長:紀委辦公室主任、黨委組織部部長、黨委巡察辦主任
副組長: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處處長、各教學教輔單位主要負責人
成 員:各教學單位分管教學副院長(副主任)、校院二級教學督導、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處相關人員
3.宣傳報道組
組 長:黨委宣傳部部長、學生處處長、團委書記
副組長:各教學單位書記、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成 員:黨委宣傳部、各職能部門、教學單位相關人員
4.綜合保障組
組 長:校黨政辦公室主任、財務處處長
副組長: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處處長、國有資產管理處處長、后勤集團總經理
成 員:審核評估工作聯絡員、校黨政辦公室及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處相關人員
(四)各教學單位評建工作組
各教學單位分別成立本單位的評建工作組,在學校評建工作辦公室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全面負責本單位的評建改工作。各教學單位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副主任)為本單位評估工作聯系人。
組 長:書記、院長(主任)
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
成 員:辦公室主任、教學辦主任、學工辦主任、團委書記、系主任、實驗室主任、督導組組長、專業負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