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學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合肥學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合肥學院2021年度部門職責主要有: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服務合肥地區及安徽省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培養以本科學歷為主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開展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活動,推進產學研結合,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三)承擔對外合作辦學任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需要培養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開放性高級人才。
(四)承擔成人高等教育教學任務和繼續教育等培訓任務。
二、機構設置
合肥學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僅包括合肥學院本級決算,無其他二級單位決算,單位性質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與預算一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合肥學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由以下9張表格構成,具體表格內容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64398.73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轉結余、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64398.73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20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629.31萬元,降低0.97%,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益性項目資金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63801.1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3981.45萬元,占53.26%;事業收入12774.66萬元,占20.02%;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17045.03萬元,占26.72%。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61631.6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5.24萬元,占54.19%;項目支出28236.36萬元,占45.81%;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3981.45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33981.45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20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943.78萬元,降低5.4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公益性項目資金減少,二是本年事業單位醫療安排在其他收入中。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981.45萬元,占本年支出的55.14%。與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943.78萬元,降低5.4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公益性項目資金減少,二是本年事業單位醫療安排在其他收入中。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981.4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類)支出32624.47萬元,占96.0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47.58萬元,占0.73%;衛生健康支出(類)支出0.27萬元,占0.00%;住房保障(類)支出1109.13萬元,占3.26%。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45263.03萬元,支出決算為33981.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5.0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公共平臺12000萬元建設經費轉撥合肥市經濟開發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其中:基本支出20822.24萬元,占61.28%;項目支出13159.21萬元,占38.72%。具體情況如下:
1.教育(類)教育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2109.94萬元,支出決算為2109.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2.教育(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年初預算為41870.08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9577.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0.6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公共平臺12000萬元建設經費轉撥合肥市經濟開發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3.教育(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59.8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校區二期工程款、增加公益性項目前期費用。
4.教育(類)職業教育(款)其他職業教育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77.1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資金。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156.53萬元,支出決算為171.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7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離退休人員數量增加、支出經費增加。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7.66萬元,支出決算為75.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28.9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撫恤金及喪葬費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2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離退休人員醫療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108.82萬元,支出決算為1108.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31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離退休人員提租補貼。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0822.2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9271.6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1550.56萬元,主要包括:印刷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合肥學院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合肥學院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57.00 萬元,支出決算45.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0.5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響,公務接待支出減少;二是加強管理、厲行節約。
(二)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8.43萬元,占18.3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7.49萬元,占81.6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年度無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的因公出國(境)費。主要用于經審批的因公出國(境)費支出。經費使用根據市外辦批準的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嚴格執行《合肥市市直黨政機關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合政辦〔2014〕8號)、《關于轉發〈安徽省省直黨政機關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合財行〔2014〕944號)等相關規定。2021年,參加(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8.43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減少10.57萬元,降低55.63%,降低的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公務接待支出減少。主要用于經審批的國內接待活動支出。經費使用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合肥市市直機關公務接待費管理暫行辦法》(合財行〔2015〕64號)等相關規定。2021年,國內公務接待共70批,79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37.49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減少0.51萬元,降低1.34%,降低的原因是加強管理、厲行節約。經費使用嚴格按照省市公務用車配備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主要用于公務用車購置。2021年,購置車輛0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7.49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減少0.51萬元,降低1.34%,降低的原因是加強管理、厲行節約。主要用于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肥學院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數為0輛。合肥學院公務用車保有數共11輛,均為非稅資金開支的公務用車。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全面開展項目支出單位自評和部門評價。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合肥學院組織對2021年度納入部門預算的14個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評價,覆蓋率達100%。從評價總體情況來看,合肥學院項目立項程序完整、規范,預算執行及時、有效,績效目標得到較好實現,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綜述: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合肥學院組織對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98.2分,自評等次為“優”。自評結果顯示,2021年,合肥學院通過開展教學、科研、公益性項目建設等工作,一是按時支付人員經費,二是保障了日常教學科研業務穩定開展,三是完成了科研平臺建設和引進人才年度任務,四是確保了后勤和教輔等工作順利完成,五是及時支付了學生獎勤經費,六是穩定推進公益性項目投資基本建設任務;七是促進了中德教育示范基地建設、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建設和發展。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項目主體責任認識不夠,缺乏主動性和責任感。“誰支出,誰自評”認識不到位,任務落實存在被動情形,編寫質量有待提高;二是規章制度不健全,亟待進一步補充、完善。例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有待制定,相關制度辦法需要補充、健全;三是部門整體協調不夠,有待進一步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力度不夠,工作執行力不強,任務落實存在滯后。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嚴格執行有關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制度、辦法,著力落實項目主體責任,依據項目執行良莠,安排下一年預算;二是加大有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補齊短板,使學校績效預算管理全面建立在制度之上;三是科學設置相關機構,組織、協同預算管理工作,尤其是預算執行、考評等。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和部門評價結果
合肥學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中公開“辦學運行成本”等14個項目的部門評價和績效自評結果,詳見“附件:合肥學院2021年度項目支出部門評價報告和績效自評表(共14個)”。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合肥學院系非行政或參公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部門決算機關運行經費的口徑,本年度機關運行經費為0。2021年度本部門運行經費1550.5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度,合肥學院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976.2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481.2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95.0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976.2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911.2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8.69%,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合肥學院共有車輛11輛,其中:其他用車11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6臺(套),單價100萬以上專用設備11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經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1.
合肥學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共9張).pdf
2.
合肥學院2021年度項目支出部門評價報告和績效自評表(共14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