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以上招生計劃如有變動,請以各省市考試院公布為準。其中綜合改革省份天津、浙江、山東招生計劃不分文理,河北、湖北招生計劃按首選考試科目分歷史組(文史類)、物理組(理工類)。
注2:中外合作專業院校代碼級專業報考代碼詳見各省報考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