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計〔2006〕15號
各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高校收費管理,規(guī)范高校收費行為,堅決治理亂收費,維護高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保障學校、學生正常的教學及學習生活,促進高等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根據(jù)《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精神,并經(jīng)省政府同意,現(xiàn)就進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高校學費、住宿費和考試費標準問題
明確有關學費、住宿費和考試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
高校本科專業(yè)目錄中的哲學類、經(jīng)濟學類、公安學類、教育學類、文學類(不含藝術)、歷史學類和管理學類專業(yè)的收費按文科收費標準執(zhí)行;理學類、工學類、農(nóng)學類和醫(yī)學類專業(yè)按理科收費標準執(zhí)行;文學類(藝術)按藝術專業(yè)收費標準執(zhí)行。普通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中的專業(yè)收費,對照高校本科專業(yè)目錄相應的專業(yè)執(zhí)行相應的收費標準。
普通高校(包括二級學院)部分培養(yǎng)成本比較高的本科專業(yè)學費標準上浮政策仍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高職高專專業(yè)不執(zhí)行專業(yè)上浮政策。
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專業(yè)學生收費,前三年由學生就讀學校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于調整我省大中專院校收費標準的通知》(皖價行費〔2000〕259號)規(guī)定的中等專業(yè)學校(含中師)學費標準收取,后兩年轉入高等職業(yè)教育階段,由學生就讀學校按高職收費標準收取。中等專業(yè)學校學費按學期收取,不得按年收費。
在不提高現(xiàn)行住宿費標準的前提下,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制定《安徽省高校學生公寓等級認定及收費管理辦法》,對高校住宿費實行分等級定價管理。
二、關于高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問題
(一)服務性收費包括上網(wǎng)上機服務費、電子閱覽室服務費、娛樂健身服務費、取暖費和公共洗浴、開水、假期留宿學生住宿等服務項目收費。學校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制定服務性收費標準,即時發(fā)生即時收取,不得與學費合并統(tǒng)一收取,嚴禁高校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高校向校外人員和單位提供服務的,也可收取相應的服務性費用。
高校以學校或院(系、所、中心等)名義,按照自愿原則面向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提供各類培訓服務,向其收取培訓費,培訓費具體標準由高校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制定,報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備案后執(zhí)行。
(二)代收費的主要項目包括教材費、體檢費、軍訓服裝費、醫(yī)(工)科實習服裝費、醫(yī)科學生聽診器費、各類證卡工本費(基于校園網(wǎng)絡服務的校園卡工本費、銀行卡工本費、學生證工本費、借書證工本費、就餐卡費、體育卡費、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和戶口遷移費等,此類收費堅持自愿前提,高校不得強行統(tǒng)一收取,也不得在繳納學費時合并收取,并應及時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不得在代辦收費中加收任何費用。
高校學生公寓內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學生自主購買,高校不得為學生統(tǒng)一配備。學校在首次為學生辦理學生證、借書證、畢業(yè)證、就餐卡等學生在校學習生活中必須使用或應當取得的證卡時,不得收取證卡工本費。
中等專業(yè)學校為學生提供相關服務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比照高校收費政策執(zhí)行。
三、關于高校收費資金管理問題
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財〔2006〕2號文件的規(guī)定,加強本校的收費資金管理,要按照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確定收入數(shù),全額納入學校年度預算,各項收入必須由學校財務部門統(tǒng)一收取、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不得“坐支”,嚴禁賬外設賬,嚴禁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轉移資金,逃避監(jiān)督。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要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按照學校財務隸屬關系及時上繳財政專戶或金庫。支出要按照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各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將高校的收費收入用于平衡預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挪用高校收費資金,確保高校收費資金統(tǒng)籌用于辦學支出。
四、未涉及的其他收費政策仍按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今后涉及省屬個別高校的具體專業(yè)學費、住宿費標準及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項目的調整,由高校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省教育廳審核提出意見;中國科技大學和合肥工業(yè)大學收費標準的調整,由學校提出意見,經(jīng)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教育廳審核,省政府授權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批準后執(zhí)行。
安徽省高校有關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表 |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備注 |
一、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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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科生 | 執(zhí)行同層次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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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升本學生 | 執(zhí)行本科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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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士學位學費 | 執(zhí)行本科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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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專業(yè)學生學費 | 執(zhí)行同類專業(yè)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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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位學生學費 | 執(zhí)行同類專業(yè)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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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修專業(yè)學位學生學費 | 執(zhí)行同類專業(yè)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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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院藝術類專業(yè)學費 | 13000元/生.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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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空中乘務專業(yè)學費 | 7000元/生.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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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 8000元/生.學年;MBA:A類12000元/生.學年,B類:11000元/生.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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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 6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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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 8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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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 | 6000元/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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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博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 | 6000元/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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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軟件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 | 8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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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培養(yǎng)、自籌經(jīng)費碩士研究生 | 5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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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培養(yǎng)、自籌經(jīng)費博士研究生 | 8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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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生 | 按專業(yè)從3500-5000元/生.學年由學校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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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來華留學生:文科(本科) | 14000-26000元/生.學年 | 理科和工科類專業(yè)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10%~30%,醫(yī)學、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50%~100% |
自費來華留學生:文科(碩士) | 18000-30000元/生.學年 | 理科和工科類專業(yè)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10%~30%,醫(yī)學、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50%~100% |
自費來華留學生:文科(博士) | 22000-34000元/生.學年 | 理科和工科類專業(yè)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10%~30%,醫(yī)學、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50%~100% |
應用型自考大專班學生學費 | 2000元/生.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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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 | 150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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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設計 | 文科:200元/生;理科:4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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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二學歷助學 | 14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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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同等學歷(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申請學士學位 | 學位英語:50元/生;專業(yè)課考試費:50元/生;學位申請評審費:2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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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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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不超過2人間,含2人) | 1200元/生.學年 | 1、適應建設節(jié)約型校園的需要,學校可按寢室安裝水表、電表,科學計量,按每生每月3噸水、4度電核定水電限額,超過限額部分由學校按供水和供電部門規(guī)定的價格,另行代收取 2、國家沒有安排財政撥款的研究生住宿費比照普通高校本專科生收費 |
住宿費(不超過4人間,含4人) | 1000元/生.學年 |
住宿費(6人間以下,含6人) | 800元/生.學年 |
住宿費(6人間以上) | 600元/生.學年 |
住宿費(普通宿舍) | 400元/生.學年 |
三、考試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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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 報名費:20元/生 加試費:20元/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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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 25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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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 報名費:20元/生 加試費:20元/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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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 報名費:20元/生 加試費:20元/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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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費 | 報名費:20元/生 加試費:20元/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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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攻讀博士學位入學考試費 | 報名費:20元/生 加試費:20元/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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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考試費 | 1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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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語水平考試費 | 1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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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水平考試費 | 報名費:20元/生 加試費:20元/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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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教育學生入學考試費 | 1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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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升本考試費 | 11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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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測試費 | 4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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