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核定合肥高校學生公寓小區住宿費標準的通知
皖價費[2001]309號
省教育廳:
你廳《關于申請核定合肥高校學生公寓小區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教秘計[2001]158號)悉。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于合肥高校學生公寓小區是全省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示范工程,且實行全封閉式管理,其硬件、軟件標準比現有學生公寓高,同意核定合肥高校學生公寓小區住宿費的收費標準,具體為:4人間,1200元/生/學年;5人間,1100元/生/學年;6人間,1000元/生/學年。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生、特困生,其住宿費標準仍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行費[2000]259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本收費標準已包住宿學生洗滌費、管理費等,具體服務項目是:1、封閉式管理;2、公寓門外樓梯、走道及周邊等公共場所有專人負責打掃衛生;3、有專人管理,負責安全保衛、收發傳達等工作;4、定期(每月一次)為住宿學生洗滌被套、床單、枕巾。合肥高校學生公寓小區管理機構不得對住宿生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本收費標準僅限在合肥高校學生公寓小區內試行,其他學生公寓不得參照執行。
四、合肥高校學生公寓小區管理機構應及時到省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收費收入應全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同時,要自覺接受物價、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本文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試行期滿后,按規定程序重新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