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學檔案館文件
校館〔2023〕7號
干部人事檔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存放干部人事檔案場所須實行檔案庫房、閱檔室、整理室、檔案管理人員辦公室“四室分開”,使用鐵質檔案柜存放檔案,檔案庫房安裝防盜門、防盜窗及監控設備。
二、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須落實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強光和防高(低)溫的“八防”措施,經常和定期進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并有記錄,做到萬無一失。
三、保管的干部人事檔案必須登記造冊,定期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嚴禁任何個人私自保存他人的干部人事檔案,嚴禁偽造、涂改、銷毀檔案材料和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章的,應依法按章予以懲處。
五、干部人事檔案庫房應由專人管理,無關人員不得入內,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或查閱干部檔案。
六、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防止干部人事檔案損毀、丟失、散落、失密、泄密等事故的發生。
七、不得將檔案私自帶出檔案館或私自借給他人,不準攜帶干部檔案進入公共場所,因工作需要搬運干部人事檔案的,必須專車運送,專人負責,做好清點、登記、核對,確保檔案材料絕對安全。
八、干部人事檔案不準拿出庫房,查閱、借閱、轉遞干部人事檔案一定要按規定辦理審批和登記手續,并按保密規定做好保密工作,工作中形成的廢紙不得亂扔,一律按保密紙處理。
九、干部人事檔案的包裝材料(檔案卷皮和檔案盒)的式樣、大小和所用材料應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檔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2﹞28號)規定,實行統一的制作標準。
十、用于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的計算機要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連接互聯網。
合肥大學檔案館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