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章程(試行,2019年修訂稿)
第一條 總則
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以下簡稱競賽)是中國工業與應用數學學會主辦的面向全國大學生的群眾性科技活動,旨在激勵學生學習數學的積極性,提高學生建立數學模型和運用計算機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鼓勵廣大學生踴躍參加課外科技活動,開拓知識面,培養創造精神及合作意識,推動大學數學教學體系、教學內容和方法的改革。
第二條 競賽內容
競賽題目一般來源于科學與工程技術、人文與社會科學(含經濟管理)等領域經過適當簡化加工的實際問題,不要求參賽者預先掌握深入的專門知識,只需要學過高等學校的數學基礎課程。題目有較大的靈活性供參賽者發揮其創造能力。參賽者應根據題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設、建立和求解、計算方法的設計和計算機實現、結果的分析和檢驗、模型的改進等方面的論文(即答卷)。競賽評獎以假設的合理性、建模的創造性、結果的正確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為主要標準。
第三條 競賽形式、規則和紀律
1.競賽每年舉辦一次,全國統一競賽題目,采取通訊競賽方式。
2.大學生以隊為單位參賽,每隊不超過3人(須屬于同一所學校),專業不限。競賽分本科、專科兩組進行,本科生參加本科組競賽,專科生參加專科組競賽(也可參加本科組競賽),研究生不得參加。每隊最多可設一名指導教師或教師組,從事賽前輔導和參賽的組織工作,但在競賽期間不得進行指導或參與討論。
3.競賽期間參賽隊員可以使用各種圖書資料(包括互聯網上的公開資料)、計算機和軟件,但每個參賽隊必須獨立完成賽題解答。
4.競賽開始后,賽題將公布在指定的網址供參賽隊下載,參賽隊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答卷,并按要求準時交卷。
5.參賽院校應責成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競賽的組織和紀律監督工作,保證本校競賽的規范性和公正性。
第四條 組織形式
1.競賽主辦方設立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組委會),負責制定競賽參賽規則、啟動報名、擬定賽題、組織全國優秀答卷的復審和評獎、印制獲獎證書、舉辦全國頒獎儀式等。
2.競賽分賽區組織進行。原則上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為一個賽區。每個賽區建立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賽區組委會),負責本賽區的宣傳及報名、監督競賽紀律和組織評閱答卷等工作。未成立賽區的各省院校的參賽隊可直接向全國組委會報名參賽。
3.設立優秀組織工作獎,表彰在競賽組織工作中成績優異或進步突出的賽區組委會。優秀組織工作獎以參賽的校數和隊數、征題的數量和質量、賽風和競賽紀律的把關、評閱工作的質量、結合本賽區具體情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以及與全國組委會的配合等為主要標準。
第五條 評獎辦法
1.各賽區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賽區評閱專家組,評選本賽區的一等獎、二等獎(也可增設三等獎)。
2.各賽區組委會按全國組委會規定的數額將本賽區的優秀答卷送全國組委會。全國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全國評閱專家組,按統一標準從各賽區送交的優秀答卷中評選出全國一等獎、二等獎。
3.對違反競賽規則的參賽隊,一經查實,即取消評獎資格,并由全國組委會(或賽區組委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第六條 公示和異議制度
1.競賽設立公示制度,全國和各賽區獲獎名單公示期為7天。
2.競賽設立異議制度。競賽開始至競賽結束后6個月內,任何個人和單位都可以提出異議,由全國組委會(或各賽區組委會)負責受理。
3.異議包括舉報和申訴,均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受理舉報的重點是違反競賽紀律的行為;受理申訴的重點是對競賽違紀處罰的申辯。對于要求將答卷復評或者提高獲獎等級的申訴,原則上不予受理,特殊情況可先經各賽區組委會審核后,由各賽區組委會報全國組委會核查。
4.舉報應提供具體明確的證據或線索。對于提供本人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的舉報人,全國組委會或各賽區組委會應在收到舉報后兩個月內向舉報人答復處理結果。全國組委會及各賽區組委會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5. 與被舉報的參賽隊有關的學校管理部門,有責任協助全國組委會及各賽區組委會對舉報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6. 申訴必須由當事人提出。個人提出的申訴,須寫明本人的真實姓名、所在單位、聯系方式(包括聯系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親筆簽名;單位提出的申訴,須寫明聯系人的姓名、聯系方式(包括聯系電話或電子郵件地址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全國組委會或各賽區組委會應在收到申訴后兩個月內向申訴人答復處理結果。
第七條 競賽經費來源與使用
1.經費來源主要包括:
(1)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資助;
(2)社會各界的資助;
(3)參賽費。
2.經費使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于支持與競賽相關的活動。
第八條 解釋與修改
本章程從2019年3月1日開始試行,其解釋和修改權屬于中國工業與應用數學學會。本章程未詳述的內容詳見本項競賽全國組委會制定的《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參賽規則》。凡參與本項競賽的相關主體均視為無條件接受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