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學能源材料與化工學院
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按照教育部、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安徽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指示精神,結合我院研究生招生情況,制定本工作實施細則。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勿濫”原則,嚴格組織管理,規范工作程序,深化信息公開,提升服務水平,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組織領導
成立由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研究生辦公室秘書和專業負責人任組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復試工作紀檢組,由學院紀委書記任組長。
三、嚴格管理
(一)復試要求
1.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報考本單位各專業上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條件,不摻入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2. 依據招生計劃,復試比例依據實際招生指標的150%。報考我院一志愿達線考生全部進入復試;征集志愿計劃人數扣除已錄取的一志愿計劃人數。
(二)調劑要求
1.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須符合國家調劑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規定的報考條件。
(2)調劑與本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專業先后次序如下:
第一批:材料科學與工程(0805)、材料與化工(0856);
第二批:化學(理學0703)、化學工程與技術(0817)、冶金工程(0806)、環境科學與工程(0830)、生物工程(0836)、生物與醫藥(0860)、資源與環境(0857);
第三批:動力工程與工程熱物理(0807)、礦業工程(0819)、石油與天然氣工程(0820)、紡織科學與工程(0821)、輕工技術與工程(0822)、能源動力(0858)、機械工程(0802)、食品科學與工程(0832);
第四批:其他符合調劑條件的相近專業(08工學)。
(3)對同一批次、同一專業招生方向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進入復試名單。
2.具體政策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理學(07)專業的未考數學的考生加試數學。
(6)所有調劑考生,均須經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三)復試資格
1.一志愿考生
初試單科成績和總成績達到國家劃定A類線基本要求可參加復試。
2.調劑考生
根據前述調劑工作原則與政策,綜合考量生源質量與結構,從“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擇優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
(四)復試細則
1.復試形式
采用線下形式進行。
做好專家復試場所選定、復試工作人員選拔、視頻設備調試等工作,確保復試相關工作平穩順利進行;通過建立QQ群和辦公電話提供考生咨詢服務;設立接待室對參加線下復試考生做具體引導、指導與服務。
2.復試資格審查
嚴把復試入口關。考前嚴格采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和“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對比),加強考生特別是報考專項計劃、申請加分等考生的身份審核。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不符合者,不予復試。
資格審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復試政審表
《合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政審表》(附件3),由考生學校或所在單位填寫并加蓋所在單位黨組織或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2)相關證件及資料
①普通考生,要提交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生驗本人學生證)、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同時收取考生在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②同等學力考生,要提交準考證、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同時須提交由進修學校提供的已修完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3)復試誠信承諾書
考生須簽訂《合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4),承諾提交的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4)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
每位復試考生需填寫《合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附件5),以供復試評分所用。
(5)研究生復試個人學業情況表
考生須填寫《合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個人學業情況表》(附件7),以供復試綜合考察使用。
以上材料均按上述統一順序以PDF格式掃描在一個文件內,以“考生號+姓名+專業及方向”命名發至二級學院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由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負責審核。
復試現場重審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虛作假等不符合條件情形者,一律取消復試資格,責任自負。
3.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考核采用面試形式,內容由三部分組成: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和外語能力。
(1)專業知識(滿分 50 分) 重點考核本專業理論知識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考察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滿分 30 分) 重點考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治學態度、表達能力、專業素養、知識結構、培養潛質等綜合素質和心理素質等內容。
(3)外語水平(滿分 20 分) 包括專業英語翻譯、口語表達和聽力。
通過查驗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綜合評分。
復試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復試過程考中堅持“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
面試結束后,復試導師組成員當場獨立評分。
4.復試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遵照合肥大學體檢要求執行。
5.復試時間
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具體復試時間提前在我院官方網頁上發布公告(http://www.b60o.com/hgx/)。
6.同等學力加試 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合格(60分)方可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復試基本流程
1.遴選復試導師和相關工作人員、準備復試試題、制定復試操作規程、組織全流程模擬演練和全方位功能測試、組織人員進行工作要求和操作培訓、布置復試場地,做好應急預案。
2.復試前,提前公布考生復試時間,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核驗。提前對復試導師和現場人員進行簽到并記錄,組織工作人員有序進入復試地點。
3.在考生進入面試場地前,要進行人臉識別或人證識別操作,完成身份核驗后,進入面試侯考場。
4.復試秘書安排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做好現場記錄和錄像、協調面試其他事宜。
5.專家組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
6.復試導師現場獨立打分并完成復試記錄有關工作。
四、錄取工作
(一)復試成績總分 100分。
各學科(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按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初試總成績且復試成績相同,按照復試專業成績排序。
(二)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合格線60分)不予錄取。
(三)由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錄取名單,在學院官方網頁上進行公示(http://www.b60o.com/hgx/),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校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在學校、研究生處網頁同時進行公示。
五、紀律要求
(一)嚴格人員選聘和培訓
制定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遴選、培訓和管理辦法,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認真履行復試有關規章制度和相應職責,堅決杜絕工作人員自行其是,擅自調整或破壞規則。
(二)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試題、同等學力者加試試題、在使用前屬于國家機密級。命題人、復試小組成員需簽訂《合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導師保密責任書》;參與復試工作人員須簽寫《合肥大學2024年碩士生復試工作人員保密責任書》。如發生泄密事件,責任人將負法律責任。建立健全回避制度,相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參加學院當年的研究生復試,不得參與復試錄取工作。
(三)嚴肅考風考紀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復試過程學校將全程錄音錄像,并保存。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嚴格落實復試錄取階段信息公開,做好對所有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四)嚴肅責任追究
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 要對有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六、監督復議
(一)信息公開與監督管理
復試錄取專用電話:0551-62158389;
復試咨詢QQ群:628488804;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復試工作辦法、各專業招生人數以及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重要信息,均在校、研究生處和二級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監督舉報
復試錄取期間,學院設考生接待與舉報電話。
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收考生反映復試問題電話:0551-62158389;紀檢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0551-62158435,62158025。
(三)考生復議
復試錄取期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實名的書面復議申請,復議申請通過郵件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復議結果在 7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合肥大學能源材料與化工學院
2024年3月28日